[發明專利]用于電氣化車輛的輔助電池充電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37535.0 | 申請日: | 2019-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064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05 |
| 發明(設計)人: | 查爾斯·埃弗雷特·巴杰二世;約瑟芬·S·李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64 | 分類號: | B60L53/64;B60L53/66;B60L50/61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劉小峰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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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輔助電池 電氣化車輛 充電 充電系統 車輛系統 充電管理 低成本 對準 | ||
1.一種方法,其包括:
經由在電氣化車輛上的車輛充電系統執行所述電氣化車輛的低壓電池的充電管理,包括在對所述電氣化車輛的高壓電池組充電之后的下一個可用的低成本充電窗口期間喚醒所述車輛充電系統。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所述充電管理包括:
在所述下一個可用的低成本充電窗口之前發生的編程充電窗口期間給所述高壓電池組和所述低壓電池一起充電。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包括:
接收來自人機界面系統或個人電子裝置的充電窗口輸入,其中所述充電窗口輸入被用于建立所述編程充電窗口。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包括:
如果當前時間落在所述編程充電窗口內,則在所述編程充電窗口期間給所述高壓電池組和所述低壓電池一起充電。
5.如權利要求2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所述充電管理包括:
如果所述高壓電池組在所述下一個可用的低成本充電窗口期間不需要充電,則進入睡眠模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所述充電管理包括:
在進入所述睡眠模式后二十四小時喚醒所述車輛充電系統。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所述充電管理包括:
如果所述低壓電池的荷電水平低于預定義閾值,則在將所述車輛充電系統從所述睡眠模式喚醒之后給所述低壓電池充電。
8.如任何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包括:
至少基于電費率信息確定所述下一個可用的低成本充電窗口,所述電費率信息包括用于在給定一天的每個小時期間從電網供應能量的關聯成本。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包括:
從基于網絡的服務器檢索所述電費率信息。
10.如任何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所述充電管理包括:
對準所述充電管理來以與所述高壓電池組相關聯的編程充電窗口為基礎發生。
11.一種車輛充電系統,其包括:
高壓電池組;
低壓電池;以及
控制系統,所述控制系統被配置為在給所述高壓電池組充電之后的下一個可用的低成本充電窗口期間命令系統喚醒,且如果所述低壓電池的荷電水平低于預定義閾值,則在所述下一個可用的低成本充電窗口之后命令對所述低壓電池進行充電管理。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車輛充電系統,其包括人機界面系統,所述人機界面系統被配置為對充電窗口進行編程以給所述高壓電池組充電。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車輛充電系統,其包括通信系統,所述通信系統被配置為從基于網絡的服務器檢索電費率信息。
14.如權利要求11至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充電系統,其中所述控制系統被配置為如果所述高壓電池組在所述下一個可用的低成本充電窗口期間不需要充電,則進入睡眠模式。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車輛充電系統,其中所述控制系統被配置為在進入所述睡眠模式之后命令第二系統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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