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服務提供端的信息交互同步方法以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044109.8 | 申請日: | 2019-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513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04 |
| 發明(設計)人: | 冷天依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2 | 分類號: | G06Q10/02;G06Q30/06;G06Q50/30 |
| 代理公司: | 11646 北京超成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鄧超 |
| 地址: | 100193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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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狀態信息 車載設備 服務提供 車輛狀態 改變服務 狀態標識 時長 服務器 服務提供端 等待應答 目標操作 信息交互 自動記錄 司機 同步的 更新 乘客 記錄 申請 | ||
本申請提供了一種服務提供端的信息交互同步方法及裝置,車載設備根據用戶在車載設備執行的目標操作,確定需要同步的車輛狀態信息,并將確定的車輛狀態信息同步至服務提供端的服務器,由服務提供端的服務器基于獲取的車輛狀態信息,確定是否改變服務提供端的當前狀態標識。上述技術方案通過從車載設備上獲取并同步對應車輛的車輛狀態信息,并基于車輛狀態信息,確定是否改變服務提供端的當前狀態標識,實現了服務提供端上的車輛狀態標識的自動記錄或更新,從而能夠基于記錄或更新的車輛狀態標識執行對應的操作,以提高司機的接單率、司機的在線接單時長以及縮短乘客等待應答的時長。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信息處理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服務提供端的信息交互同步方法以及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在車輛行駛過程中,與車輛對應的移動終端不能實現自動記錄車輛狀態,需要司機手動記錄和更新車輛的狀態。在很多時候,司機會忘記將當前的車輛狀態記錄或更新到移動終端上,這就造成了移動終端記錄的車輛狀態與實際的車輛狀態不一致。
移動終端記錄的車輛狀態與實際的車輛狀態不一致,會造成基于移動終端的車輛狀態執行的操作不能正常執行,例如在網約車場景中,如果移動終端不能獲取車輛狀態,就不會基于車輛狀態執行收車、出車等操作,繼而影響司機的接單率、司機的在線接單時長以及延長乘客等待應答的時長。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申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服務提供端的信息交互同步方法以及裝置,能夠自動從車載設備上獲取并同步當前的車輛狀態信息,以使服務提供端的服務器基于車輛狀態信息,確定是否改變服務提供端的當前狀態標識,從而能夠基于記錄或更新的車輛狀態標識執行對應的操作,以提高司機的接單率、司機的在線接單時長以及縮短乘客等待應答的時長。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服務提供端的信息交互同步方法,包括:
獲取與服務提供端通信連接的車載設備中的車輛狀態信息;
將獲取的車輛狀態信息同步至服務提供端的服務器,以使服務提供端的服務器響應于接收到的車輛狀態信息,確定是否改變服務提供端的當前狀態標識。
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本方面中的服務提供端的信息交互同步方法還包括:
執行接收的服務提供端改變后的狀態標識對應的操作。
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執行接收的服務提供端改變后的狀態標識對應的操作,包括:若服務提供端改變后的狀態標識為允許接單的狀態,則執行開始接單操作。
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執行接收的服務提供端改變后狀態標識對應的操作,包括:
若服務提供端改變后的狀態標識為拒絕接單的狀態,則執行拒絕接單的操作。
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執行接收的服務提供端改變后狀態標識對應的操作,包括:
若服務提供端改變后的狀態標識為訂單支付狀態,則獲取所述車載設備中記錄的訂單價格,基于獲取的訂單價格,確定目標訂單價格,并將確定的目標訂單價格推送給服務請求端。
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基于獲取的訂單價格,確定目標訂單價格,包括:
獲取叫車訂單的訂單附加費用;
計算所述訂單附加費用與所述訂單價格的和,得到所述目標訂單價格。
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訂單附加費用包括以下至少一項:
叫車訂單對應的高速費、叫車訂單對應的停車費、叫車訂單對應的接駕費;
所述獲取叫車訂單的訂單附加費用,包括:
獲取司機輸入的所述訂單附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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