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控制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85715.8 | 申請日: | 2018-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6599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1 |
| 發明(設計)人: | 加納忠彥;堀井宏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50/04 | 分類號: | B60W50/04;B60W30/00;B60W50/08;B62D6/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吳大建;霍玉娟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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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控制 裝置 | ||
本發明所涉及的車輛控制裝置具有:傳感器(41、42、43),其進行本車輛的周邊監視;以及車輛控制部(20?29),其根據傳感器的輸出,進行包括轉向控制的行駛控制,本車輛的傳感器能夠檢測本車輛的側方以及后方的目標物,在側方以及后方雙方的檢測等級達到規定等級的情況下不抑制車道變更等橫向控制,在側方以及后方的至少一方的檢測等級未達到規定等級的情況下,抑制橫向控制。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例如用于進行汽車的自動駕駛、駕駛輔助的車輛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在以四輪車為代表的車輛的自動駕駛或駕駛輔助中,利用傳感器對車輛的特定的方向或全部方向進行監視,根據其監視結果來控制適當的路徑、適當的速度下的車輛的自動駕駛,或者輔助駕駛員所進行的駕駛。在這樣的構成中,提出了如下方案:在所有的傳感器正常的情況下允許加速減速控制以及轉向控制,在僅前方攝像機無法正常地識別車道標識的情況下禁止轉向控制且允許加速減速控制,在除此以外的情況下禁止加速減速控制以及轉向控制(參照專利文獻1)。另外,提出了如下方案:求出本車輛用于進行車道變更所需的必要檢測距離,在傳感器的可檢測極限距離比必要檢測距離小的情況下,向司機通知無法進行車道變更(參照專利文獻2等)。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9-274594號公報(段落0086、圖16)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6-126360號公報(段落0038-0039)
發明內容
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
然而,在上述以往例中駕駛控制的限制過大,從而要求實現安全的駕駛控制或駕駛輔助,并且進一步提高駕駛控制或駕駛輔助的自動化率。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以往例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能夠實現安全的駕駛控制或駕駛輔助并且進一步提高駕駛控制或駕駛輔助的自動化率的車輛控制裝置。
用于解決問題的手段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具有以下的構成。
即,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控制裝置具有:
周邊監視單元(41、42、43),其進行本車輛的周邊監視;以及
車輛控制單元(20-29),其根據所述周邊監視單元的輸出,進行包括轉向控制的行駛控制,
本車輛的所述周邊監視單元能夠檢測本車輛的側方以及后方的目標物,
在所述側方以及后方雙方的檢測等級達到規定等級的情況下,不抑制所述橫向控制,
在所述側方以及后方的至少一方的檢測等級未達到規定等級的情況下,抑制伴隨有所述轉向控制的橫向控制。
發明效果
根據本發明,能夠實現安全的駕駛控制或駕駛輔助,并且進一步提高駕駛控制或駕駛輔助的自動化率。
本發明的其他特征以及優點通過以附圖為參照的以下說明而得以明確。此外,在附圖中,對于相同或同樣的構成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
附圖說明
附圖包含于說明書中且構成其一部分,表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并與其記述一起用于說明本發明的原理。
圖1是表示實施方式的自動駕駛車輛的車輛系統的構成的圖。
圖2A是表示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自動駕駛車輛的檢測范圍的一個例子的圖。
圖2B是表示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自動駕駛車輛所生成的局部地圖的一個例子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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