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照亮機動車的內部空間的照明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14346.3 | 申請日: | 2018-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375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6 |
| 發明(設計)人: | S.弗蘭克;K.詹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眾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7/00 | 分類號: | F21V7/00;B60Q3/60;B60Q3/10;F21Y103/10;F21Y115/10;F21Y107/70;F21V15/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德國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照亮 機動車 內部空間 照明設備 | ||
1.一種用于照亮機動車(K)的內部空間的照明設備(2),所述照明設備具有縱長的殼體(G),通過所述殼體固持帶狀的載體(25),所述載體具有大量的發光件(26),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G)構造為反射體元件,所述反射體元件具有至少一個反射體腔(22),在所述反射體腔中由所述發光件(26)可發出的或發出的光線(L)在光線到達光出口(23a)之前能夠被多次漫反射,其中,所述殼體(G)在橫截面中G形地構造,其中,所述殼體(G)在橫截面中由兩個分別在一側開放的型材(20、21)構成,所述型材通過它們的開放側相互交錯插套地突伸并且相互組合,從而構成狹縫狀的光出口(23a),所述光出口沿著殼體(G)的整個長度延展,并且其中,帶狀的載體(25)固定在兩個型材中的一個型材(2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發光件 (26)的載體(25)可彎曲地構造。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G)由白色的、高反射的材料制成和/或設有白色的、高反射的涂層(B)。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25)構造為能夠被可變地截短的元件,從而在截短之后所述載體(25)的剩余部分仍能發揮完整的功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通過每個發光件(26)能夠產生或產生可被觀察者感知的發光區段(S),其中,所述發光件(26)彼此間以一種間距(a)布置在所述載體(25)上,使得可產生的或已產生的發光區段(S)在重疊區域中相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件(26)的間距(a)的尺寸是15mm至35mm。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件(26)的間距(a)的尺寸是至少30m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G)在橫截面中具有20mmx 20mm至30mm x 30mm的邊長。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2),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G)在橫截面中具有25mmx 25mm的邊長。
10.一種機動車(K),其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個根據上述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設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未經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80014346.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