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芯殼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09912.1 | 申請日: | 2018-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6790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9 |
| 發明(設計)人: | 周南翰;瑞恩·麥肯尼;克里斯多夫·布魯克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25B11/091 | 分類號: | C25B11/091;C25B11/052;B22F9/24;B22F1/16;B22F1/054;C25B3/26;C25B3/07;C25B3/03;C25B1/23;B82Y30/00;B82Y40/00;B01D53/62;B01D53/8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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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芯殼 | ||
1.一種納米顆粒,所述納米顆粒包含:
由最外層殼包圍并且與所述最外層殼接觸的催化芯組件;
其中所述催化芯組件包含作為其最內部部分的至少一種未氧化金屬,并且
其中所述最外層殼包含具有鹵素和/或氧原子的鑭、鈰、鈣、鎂或錳的至少一種化合物,
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未氧化金屬包含鐵、鈷、銅、鉛、錫和它們的組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化合物選自氟化物、氧化物、氟氧化物和氫氧化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化合物還包含金屬原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金屬選自鑭、鈣、鈰、鎂和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催化芯組件是實心的。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催化芯組件包含由氧化金屬涂覆的所述至少一種未氧化金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未氧化金屬由所述氧化金屬涂覆。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催化芯組件為中空的。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催化芯組件為包含金屬氧化物的中空球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化合物選自La(OH)3、MeF3、LaOF、CeOF、La2O3和CeO2。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MeF3包括LaF3、CeF3、CaF2和MgF2。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殼包含多于一種化合物。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殼完全地覆蓋所述催化芯組件的表面區域。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殼部分地覆蓋所述催化芯組件的表面區域。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納米顆粒具有25%至45%的殼覆蓋率。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納米顆粒,其中所述納米顆粒具有1%至20%的殼覆蓋率。
17.一種電化學電池,所述電化學電池包括:
陽極,
陰極,和
液體電解質;
其中所述陰極包含電催化組分,所述電催化組分包含至少一種納米顆粒,所述至少一種納米顆粒具有由最外層殼包圍并且與所述最外層殼接觸的催化芯組件;
其中所述催化芯組件能夠化學還原二氧化碳并且包括作為其最內部部分的至少一種未氧化金屬;并且
其中所述最外層殼包含具有鹵素和/或氧原子的鑭、鈰、鈣、鎂或錳的至少一種化合物,
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未氧化金屬包含鐵、鈷、銅、鉛、錫和它們的組合。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化學電池,其中當所述電池通電時,所述電池化學還原二氧化碳。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化學電池,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化合物選自氟化物、氧化物、氟氧化物和氫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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