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22180135.7 | 申請日: | 2018-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3173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30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洪炳;龔承承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夏浦士達環(huán)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18 | 分類號: | B01D53/18 |
| 代理公司: | 蘇州市港澄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304 | 代理人: | 馬麗麗 |
| 地址: | 753400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石嘴山市平羅縣*** | 國省代碼: | 寧夏;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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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附塔 出風口 出液口 進風口 再利用裝置 氨氣回收 管道連接 進液口 蒸發(fā)釜 氨氣 能源利用率 二級吸附 粉塵排放 回收儲罐 系統(tǒng)能耗 排渣口 再利用 排出 申請 尾氣 外部 吸收 | ||
1.一種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包括第一吸附塔、第二吸附塔和蒸發(fā)釜,所述第一吸附塔至少設有第一進風口、第一出風口、第一出液口和第二出液口,所述第二吸附塔至少設有第二進風口和第二出風口,所述蒸發(fā)釜至少設有進液口和排渣口,所述第一出風口通過管道連接于所述第二進風口,所述第一出液口通過管道連接于所述進液口,待處理尾氣由所述第一進風口進入,并經(jīng)過第一吸附塔和第二吸附塔后由第二出風口排出,所述第二出液口通過管道連接于外部回收儲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附塔還包括回液口,所述第二吸附塔還包括第三出液口,所述第三出液口通過管道連接于所述回液口。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附塔還包括回氣口,所述蒸發(fā)釜還包括第三出氣口,所述第三出氣口通過管道連接于所述回氣口。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附塔還包括補水口,所述補水口連接于外部水源。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液口和所述進液口之間設有第一動力泵。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出液口和所述回液口之間設有第二動力泵。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氨氣回收再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液口和外部的回收儲罐之間設有第三動力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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