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騎行的AR頭盔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167234.1 | 申請日: | 2018-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31179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7 |
| 發明(設計)人: | 楊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1 | 分類號: | G02B27/01;A42B3/04 |
| 代理公司: | 濰坊正信致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55 | 代理人: | 石譽虎 |
| 地址: | 266104 山東省青島***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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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盔 攝像頭模組 控制器 光機模組 騎行 主板 圖像 本實用新型 電子設備 交通狀況 騎行安全 主板控制 主板通訊 電連接 拍攝 投影 觀察 保證 | ||
1.用于騎行的AR頭盔,包括頭盔和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設置有主板和與所述主板電連接的光機模組及攝像頭模組,所述控制器與所述主板通訊連接,所述攝像頭模組設置有兩個,兩所述攝像頭模組分別用于拍攝左后方和右后方的圖像,所述控制器通過所述主板控制所述光機模組將所述攝像頭模組拍攝的左后方或右后方的圖像在所述頭盔的前方投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模組拍攝左后方的圖像時,所述光機模組在所述頭盔的左前方投影;所述攝像頭模組拍攝右后方的圖像時,所述光機模組在所述頭盔的右前方投影。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機模組包括與所述主板電連接的光機和與所述光機電連接的光學鏡片。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包括內殼和外殼,所述主板與所述攝像頭模組設置在所述內殼上,所述內殼上還設置有與所述主板電連接的電池。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兩所述攝像頭模組分別設置在所述內殼后端的左右兩側,所述控制器設置在車把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通過藍牙模塊與所述主板無線通訊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上設置有用于控制所述光機模組開始投影的左向按鈕和右向按鈕,所述控制器上還設置有用于控制所述光機模組結束投影的確認按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的后端設置有與所述主板電連接的轉向指示模塊,在所述主板接收到所述左向按鈕的信號或所述右向按鈕的信號后,通過所述確認按鈕使所述轉向指示模塊啟動,在騎行者變道完成后,通過所述確認按鈕使所述轉向指示模塊和所述光機模組關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指示模塊包括兩個分別設置在所述頭盔左后端與右后端的指示燈。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騎行的AR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為指示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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