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137851.7 | 申請日: | 2018-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50048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恒昌;鄭彬;許立新;阮祥才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廣州消化疾病中心;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市一人民醫院;華南理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M16/06 | 分類號: | A61M16/06 |
| 代理公司: | 蘇州國誠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93 | 代理人: | 韓鳳 |
| 地址: | 510180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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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鼻咽通氣管 光引導 罩體 本實用新型 會厭 供氧接頭 經鼻通氣 呼吸支持 鼻咽腔 氣囊 聲門 適配 置入 有效實現 舒適度 引導的 鼻咽 供氧 管頭 尾端 置管 醫療器械 成功率 連通 通氣 配合 | ||
1.一種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包括與鼻咽腔適配的鼻咽通氣管(1)以及設置于所述鼻咽通氣管(1)頭端的會厭下聲門氣囊(2);還包括能與鼻咽通氣管(1)尾端適配的供氧接頭(8)以及能對鼻咽通氣管(1)置入過程進行引導的光引導機構,通過光引導機構引導下,能將鼻咽通氣管(1)置入鼻咽腔且會厭下聲門氣囊(2)位于會厭下方,供氧接頭(8)與鼻咽通氣管(1)連通,利用供氧接頭(8)與鼻咽通氣管(1)配合能實現所需的呼吸支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還包括能對會厭下聲門氣囊(2)進行充氣的聲門氣囊充氣連管(6)以及用于密封充氣后會厭下聲門氣囊(2)的聲門氣囊密封塞(7)。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所述供氧接頭(8)能套在鼻咽通氣管(1)的尾端,在供氧接頭(8)上設置供氧連接口(10),所述供氧連接口(10)能與鼻咽通氣管(1)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所述光引導機構包括引導芯(4)、設置于所述引導芯(4)頭部的撐開氣囊(3)以及設置于所述引導芯(4)頭端的發光體(5),引導芯(4)穿過供氧接頭(8)后穿入鼻咽通氣管(1)內,且發光體(5)、撐開氣囊(3)均位于鼻咽通氣管(1)的頭端外側;
所述引導芯(4)的尾部設置與所述引導芯(4)適配連接的供電電源(9),所述供電電源(9)與引導芯(4)采用可分離連接,供電電源(9)與引導芯(4)連接后,所述發光體(5)能發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所述發光體(5)為冷光源,所述發光體(5)包括LED。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所述光引導機構包括導光體以及設置于所述導光體頭部的撐開氣囊(3),導光體穿過供氧接頭(8)后穿入鼻咽通氣管(1)內,且撐開氣囊(3)位于鼻咽通氣管(1)的頭端外側;
導光體的尾部設置光源,所述光源與導光體采用可分離連接,光源與導光體連接后,通過導光體能將光源的光線射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在所述鼻咽通氣管(1)的尾部還設置擋板(11)。
8.根據權利要求4或6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還包括能對所述撐開氣囊(3)進行充氣的撐開氣囊充氣連管以及用于密封充氣后撐開氣囊(3)的撐開氣囊密封塞。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引導經鼻通氣罩體,其特征是:在所述鼻咽通氣管(1)的頭端設置攝像頭,所述攝像頭能與顯示屏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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