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691194.4 | 申請日: | 2018-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96318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1 |
| 發明(設計)人: | 江萬鵬;歐陽偉剛;朱浩;吳曉凈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蕪湖安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朱順利 |
| 地址: | 241009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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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包 電動汽車車身 底板結構 本實用新型 安裝空間 門檻總成 后橫梁 前艙 電動汽車蓄電池 安裝載體 車身底板 車身門檻 續航里程 安裝點 門檻梁 傳遞 保證 | ||
1.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包括前艙后橫梁和兩個門檻總成,前艙后橫梁具有多個用于安裝電池包的第一安裝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檻總成具有多個用于安裝電池包的第二安裝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艙后橫梁具有兩個用于安裝電池包的第一安裝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檻總成具有三個用于安裝電池包的第二安裝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門檻總成連接的后地板縱梁和后地板前橫梁,后地板前橫梁與所述前艙后橫梁相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門檻總成連接的座椅橫梁和座椅后橫梁,座椅橫梁和座椅后橫梁位于所述后地板前橫梁和所述前艙后橫梁之間且座椅橫梁和座椅后橫梁與后地板前橫梁和前艙后橫梁相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檻總成包括相連接的門檻外梁和門檻內梁,門檻外梁和門檻內梁采用鋁型材制成且內部具有空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檻外梁包括由多個側壁包圍形成的空心管體和設置于空心管體內的第一加強筋,第一加強筋將空心管體的內腔分隔成多個獨立的空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汽車車身底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檻內梁包括由多個側壁包圍形成的空心管體和設置于空心管體內的第二加強筋,第二加強筋將門檻內梁的空心管體的內腔分隔成多個獨立的空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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