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鐵路包橋明洞減隔震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607193.7 | 申請日: | 2018-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09916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2 |
| 發明(設計)人: | 殷洪波;郭永發;丁文云;杜建軍;徐濤;張海波;陶偉明;楊翔;田魯魯;楊進京;羅云飛;羅勝利;劉正初;趙海燕;李貴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二院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19/04 | 分類號: | E01D19/04 |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陳左 |
| 地址: | 650200 云南省***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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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明洞 本實用新型 隔震支座 樁基承臺 隔震 地震反應 結構阻尼 延長結構 邊墻 減小 樁基 隧道工程 橡膠保護層 工程投資 內部鋼板 橋臺樁基 上翼緣板 下翼緣板 左右兩側 傳遞 橡膠層 橋臺 鐵路 節約 優化 | ||
1.一種鐵路包橋明洞減隔震結構,其特征在于:由包橋明洞(1)、進洞橋臺(2)、樁基承臺(3)、橋臺樁基(4)、減隔震支座(5)、上翼緣板(6)、橡膠層(7)、橡膠保護層(8)、內部鋼板(9)和下翼緣板(10)組成,所述包橋明洞(1)左右兩側的明洞邊墻與樁基承臺(3)之間設置減隔震支座(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包橋明洞減隔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包橋明洞(1)為雙耳墻明洞,包橋明洞邊墻坐落于橋臺樁基承臺(3)上,明洞內輪廓需滿足隧道限界及橋臺限界要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包橋明洞減隔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隔震支座(5)為圓形高阻尼橡膠支座,所述減隔震支座直徑按支座外緣距離明洞邊墻外緣0.5m控制,即支座直徑=明洞邊墻寬度-1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包橋明洞減隔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隔震支座(5)高度為30~50cm。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包橋明洞減隔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隔震支座(5)布置于包橋明洞(1)與樁基承臺(3)之間,縱向布置間距為3m。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鐵路包橋明洞減隔震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隔震支座(5)
采用鉛芯橡膠支座或滑動摩擦型減隔震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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