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汽車車身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535628.1 | 申請日: | 2018-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008676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1 |
| 發明(設計)人: | 魏海章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15 | 分類號: | B62D21/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岳永先;李健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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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李箱 后防撞梁 縱梁 汽車車身 電動汽車 連接區域 碰撞事故 本實用新型 行李箱地板 電氣部件 汽車領域 吸收碰撞 傳遞 撞擊力 吸能 壓潰 整車 變形 受損 | ||
1.一種汽車車身,該汽車車身的后部形成有行李箱,該行李箱的下側和后側分別設有縱梁(1)和后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防撞梁連接至所述縱梁(1)的后端以在對應于所述行李箱的連接區域以及該后防撞梁的位于所述行李箱下方的部分形成為非壓潰吸能區(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縱梁(1)的位于所述行李箱前側的部分形成有折彎變形區(1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車身設置有用于將風險部件固定安裝至所述行李箱內的風險部件安裝部,該風險部件安裝部被弱化處理為能夠在預定作用力下發生斷裂失效以允許安裝于所述行李箱內的所述風險部件整體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險部件安裝部上或至少部分地環繞該風險部件安裝部設置有用于保護所述風險部件的加強鋼板(4)。
5.一種電動汽車,該電動汽車的汽車車身后部形成有行李箱,該行李箱的下側和后側設有縱梁(1)和后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防撞梁連接至所述縱梁(1)的后端以使得連接區域形成為非壓潰吸能區(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縱梁(1)的位于所述行李箱前側的部分形成有折彎變形區(11)。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內固定安裝有電氣部件(3),該電氣部件(3)通過風險部件安裝部固定,所述風險部件安裝部被弱化處理為能夠在預定作用力下發生斷裂失效以允許所述電氣部件(3)整體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與所述電氣部件(3)位于所述汽車車身同一側的后排座椅設置有用于限定該后排座椅的極限調整角度的限位塊(6),該限位塊設置于調角器(5)的上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調角器(5)的朝向所述電氣部件(3)的一側設置有防沖擊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沖擊結構為翻邊結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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