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鋸木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506487.0 | 申請日: | 2018-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81995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W·G·盧卡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百樂帕斯托拉爾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7B9/00 | 分類號: | B27B9/00;B27G1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 11517 | 代理人: | 王昭林;李文晴 |
| 地址: | 澳大利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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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鋸木 | ||
1.一種鋸木機,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個四沖程內燃機引擎,其具有:輸出軸和曲軸箱,輸出軸用于驅動鋸片,且輸出軸具有縱軸;曲軸箱具有用于組裝至少一個曲軸和活塞的開口,以及一個覆蓋該開口的封閉件;
一個支撐框架,所述引擎可選擇地相對于該支撐框架的一部分在第一操作位置和與所述第一操作位置垂直地的第二操作位置之間樞轉,第一操作位置為輸出軸的縱軸以側向角度延伸,第二操作位置為輸出軸的縱軸在橫斷于側向角度的向下角度處延伸,所述引擎具有燃料噴射器以便于在第一和第二操作位置中操作;和
一個潤滑系統,其用于循環一定量的對應于引擎的預定容量的潤滑劑,其中曲軸箱包括濕式油底殼,其中所述濕式油底殼由第一濕式油底殼區域限定,該第一濕式油底殼區域通向曲軸箱以收集引擎第一操作位置的潤滑劑,當所述量的潤滑劑供應到引擎時,潤滑劑收集到第一濕式油底殼區域中的第一液位,曲軸箱的深度使得曲軸未到第一潤滑劑液位,
所述濕式油底殼進一步由封閉件中的第二濕式油底殼區域限定,以在引擎的第二操作位置收集潤滑劑,當所述量的潤滑劑供應到引擎時,潤滑劑收集到第二濕式油底殼區域中的第二液位,封閉件的深度大于第二潤滑劑液位的深度,
其中所述潤滑系統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濕式油底殼區域和所述第二濕式油底殼區域的交叉處的進油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當引擎處于相應的第一和第二操作位置時,第一和第二濕式油底殼區域的深度使得至少分別在以下部件與第一和第二潤滑劑液位之間具有間隙:曲軸和一個或多個連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當引擎處于相應的第一和第二操作位置時,第一和第二濕式油底殼區域的深度使得在至少分別在以下部件與第一和第二潤滑劑液位之間分別具有間隙:曲軸、一個或多個連桿和定時齒輪。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出軸通過封閉件離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出軸與鋸片軸成同軸連接,用于安裝鋸片。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存在用于潤滑系統的單個進油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個進油口與所述潤滑系統的單個泵流體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操作位置是唯一可選擇的操作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操作位置,所述輸出軸的縱軸水平設置,而在第二操作位置,所述輸出軸的縱軸豎直設置,以在引擎下方延伸。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樞軸體,樞軸體可樞轉地安裝在支撐框架的所述部分上,引擎被固定在樞軸體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體包括用于提供可樞轉安裝的樞軸部分和用于安裝引擎的安裝部分。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部分形成一個樞軸線,該樞軸線橫斷于輸出軸的縱軸延伸并且與縱軸重合。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體還包括一個殼體部分,使得從引擎或發動機伸出的輸出軸被封閉在所述樞軸體和所述引擎/發動機之間。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鋸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出軸通過離合器和/或墊式驅動器連接到鋸軸,并且殼體部分包圍離合器和/或墊式驅動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鋸木機,其中所述鋸軸由軸承支持,軸承被殼體部分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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