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21406933.0 | 申請日: | 2018-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29431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灌輝;張懷繼;邢箭;彭萬里;肖翊天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F16F7/00 | 分類號: | F16F7/00;G01M7/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chǎn)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楊波;郭方偉 |
| 地址: | 518024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緩沖機構 自由落體 主圓筒 電梯安全鉗 沖擊能量 緩沖裝置 試驗架 試驗 漸進式安全鉗 軸線水平設置 本實用新型 動能轉(zhuǎn)化 方向提供 緩沖制停 前提條件 試驗能力 試驗設備 試驗提供 形變吸收 圓筒結構 上座 形變 大載重 緩沖 豎直 底座 電梯 變形 吸收 | ||
1.一種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在豎直方向提供緩沖的緩沖機構(31)、以及分別安裝在所述緩沖機構(31)上側和下側的上座(32)、底座(33);
所述緩沖機構(31)包括軸線水平設置的多個主圓筒(311);還包括在所述主圓筒(311)內(nèi)設置的若干副圓筒(312),各所述副圓筒(312)的軸線水平設置,所述副圓筒(312)的外壁面與相鄰的所述主圓筒(311)和所述副圓筒(312)抵靠連接;
所述多個主圓筒(311)的直徑不同,且各所述主圓筒(311)按外形尺寸由小至大依次套設,各所述主圓筒(311)的下側壁相互貼合,并固定到所述底座(33)上;
部分兩相鄰的所述主圓筒(311)之間設有所述副圓筒(312);或,任意兩相鄰的所述主圓筒(311)之間設有所述副圓筒(312)。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兩相鄰的所述主圓筒(311)之間分布有若干所述副圓筒(312)。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圓筒(312)與相鄰的主圓筒(311)、副圓筒(312)連接固定。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圓筒(311)、副圓筒(312)均由鋼板卷圓形成。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圓筒(311)、副圓筒(312)卷圓后的接口連接固定。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圓筒(311)、副圓筒(312)的斷面呈圓形或橢圓形。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座(32)包括頂板(321)以及設置在所述頂板(321)下側的兩塊側板(322),兩所述側板(322)夾設在最外圈所述主圓筒(311)的水平兩相對側,并與最外圈所述主圓筒(311)連接固定。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梯安全鉗自由落體試驗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321)的兩相對邊上分別設有供叉車的叉臂托起的叉車耳板(323)。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未經(jīng)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1406933.0/1.html,轉(zhuǎn)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 上一篇:水下磁懸減震器
- 下一篇:一種發(fā)動機混合式子母減震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