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機器人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119729.0 | 申請日: | 2018-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585805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8 |
| 發明(設計)人: | 文禮華;馮紅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安川美的工業機器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61/00 | 分類號: | B65G61/00;B65G47/9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黨曉林;陳偉 |
| 地址: | 528000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械手 傳送機構 機器人 貨物 抓取 本實用新型 非工作位置 行走機構 搬運貨物 工作效率 釋放 支撐 承載 傳送 移動 | ||
1.一種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械手;
支撐所述機械手的框架,所述框架形成有供貨物通過的通道,所述通道在所述機械手的一側形成有工作位置,所述機械手能在所述工作位置抓取或釋放貨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手具有操作位置,所述機械手在所述操作位置能執行與其在所述工作位置相匹配的動作,所述操作位置與所述工作位置位于所述機械手的同一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具有兩個相對設置的側壁以及設置在兩個所述側壁上端的頂壁,所述頂壁與兩個所述側壁限定出所述通道,所述機械手設置在所述頂壁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能承載所述框架移動的行走機構,所述行走機構以不干涉貨物在所述通道中移動的方式與所述框架相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機構包括:兩個行走單元,兩個所述行走單元分別與兩個所述側壁相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行走單元外分別設置有罩殼,所述罩殼與所述側壁固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輸送貨物的傳送機構,所述傳送機構的一端穿過所述通道并延伸至所述工作位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機構延伸至所述工作位置的端部設置有擋板。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機構包括:穿設在所述通道中的固定傳送段,以及,與所述固定傳送段相連接的可伸縮傳送段。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傳送段的一端位于所述工作位置處,另一端延伸至所述通道外,且所述固定傳送段位于所述通道內的部分的高度低于所述另一端的高度。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傳送段為皮帶輸送機或者動力滾筒線,所述可伸縮傳送段為可伸縮滾筒輸送機。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手為七軸機械手,從而其具有七個自由度。
13.一種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械手;
支撐所述機械手的行走機構,其能承載所述機械手移動;
與所述行走機構相連接的傳送機構,所述傳送機構具有遠離所述機械手的非工作位置,以及,靠近所述機械手的工作位置,所述機械手用于將已抓取到的貨物釋放至所述工作位置,所述傳送機構用于將貨物由所述工作位置傳送至所述非工作位置。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機構用于將貨物由所述非工作位置傳送至所述工作位置,所述機械手用于抓取位于所述工作位置處的貨物。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機構包括:兩個行走單元,所述傳送機構夾設在兩個所述行走單元之間。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機構能拖動所述傳送機構移動。
17.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機構為皮帶輸送機或者動力滾筒線。
18.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手架設在所述傳送機構的上方,或者,所述機械手沿所述傳送機構的傳送方向設置在其一側。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東安川美的工業機器人有限公司,未經廣東安川美的工業機器人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1119729.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自動化生產線用自動分盤裝置
- 下一篇:一種包裝箱自動碼垛與機器人上下料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