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嬰兒用的床笠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89084.0 | 申請日: | 2018-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8623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2 |
| 發明(設計)人: | 李紅霞;李倩倩;劉長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芙兒優嬰童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G9/02 | 分類號: | A47G9/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愉騰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306 | 代理人: | 謝小軍 |
| 地址: | 201108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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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床笠 嬰兒 套體 本實用新型 枕頭 棉布材料 松緊條 外沿 吸汗 月齡 背面 開口 配合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嬰兒用的床笠,包括床笠本體,床笠本體的背面中部或中下部橫向設有一個用于放置枕頭的套體,所述床笠本體的外沿還配合設有松緊條,所述該套體留有一個開口。套體的材料為舒適吸汗的材料,可為棉布材料。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為提供一種嬰兒用的床笠,能夠根據嬰兒的不同月齡段,選擇是否使用枕頭。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家庭日常用寢具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嬰兒用的床笠。
背景技術
剛出生的嬰兒,頭幾乎和肩等寬,脊柱從側面看幾乎是直的,生理性的彎曲還沒有形成,所以這時是不用枕頭的。經過兩三個月的成長,嬰兒開始抬頭,出現頸椎前凸,形成脊椎的第一個彎曲。如果不用枕頭,會使腦部血液比用枕頭時多,可能影響嬰兒入睡,而且枕頭的高度要符合嬰兒頸部曲線,所以三個月以上的嬰兒建議使用枕頭。而美國兒科協會,簡稱AAP。提出的為嬰兒創建安全睡眠環境的建議,0-6個月之內的嬰兒,避免使用柔軟的床上用品,如嬰兒床保險杠(crib bumpers)、毛毯、枕頭和毛絨玩具,以免發生柔軟的床上用品,掩蓋嬰兒口鼻,而發生窒息等不安全問題發生。
因此,為了克服上述問題,開發了一種適用于嬰兒的新型床笠。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嬰兒用的床笠,能夠根據嬰兒的不同月齡段,選擇是否使用枕頭。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技術方案的基本構思是:
本實用新型的嬰兒用的床笠,包括:床笠本體,床笠本體的背面中部或中下部橫向設有一個用于放置枕頭的套體,所述床笠本體的外沿還配合設有松緊條,所述該套體留有一個開口。套體的材料為舒適吸汗的材料,可為棉布材料。
本實用新型的嬰兒用的床笠,所述床笠本體外沿部設有安裝在床笠外沿的帶體,所述帶體兩端通過扣體連接固定,所述松緊條設于帶體構成的環內。
本實用新型的嬰兒用的床笠,所述套體的兩側及頂部通過縫線縫制在床笠本體上,下部留有開口。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過在床笠本體上設有的套體,對于不需要枕頭的0-3個月的嬰兒,套體能夠起到吸汗的作用,嬰兒長到3-6個月時,能夠在套體內放置枕頭,從而變成具有枕頭的床笠,通用性強,能夠節約開支,避免換新的床笠;由于嬰兒在睡覺過程中,會下移,可能會造成窒息,而將套體設于床笠本體的中部或中下部,使得寶寶的下移空間有限,盡可能地避免窒息的發生,安全性更高。
2、通過魔術貼與帶體結合的方式,能夠在床笠臟了時,將松緊條拆下,從而能夠更加方便地對床笠清洗。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附圖說明
附圖作為本申請的一部分,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的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但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顯然,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附圖。在附圖中:
圖1為床笠的俯視圖;
圖2為床笠的仰視圖;
圖3為松緊條安裝在床笠本體的結構圖。
需要說明的是,這些附圖和文字描述并不旨在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實用新型的構思范圍,而是通過參考特定實施例為本領域技術人員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概念。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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