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83146.7 | 申請日: | 2018-07-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43428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9 |
| 發明(設計)人: | 孫燕;孔惠文;盛凱凱;顧沙沙;凌倩;李煬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江生態環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B49/02 | 分類號: | A01B49/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融方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66 | 代理人: | 金磊 |
| 地址: | 311200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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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河道整治 地輪組件 滅茬組件 聯合整地機 犁組件 牽引架 技術方案要點 農業機械領域 本實用新型 機架頭部 機架尾部 技術效果 轉動連接 升降 自由 | ||
1.一種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包括機架(1)、轉動連接至機架(1)頭部的牽引架(2)和設于機架(1)尾部的地輪組件(3),機架(1)上靠近牽引架(2)一側設有滅茬組件(8),機架(1)上位于地輪組件(3)和滅茬組件(8)之間設有耕犁組件(17),其特征在于:所述地輪組件(3)由第一樞軸(5)樞接至機架(1)上,第一樞軸(5)上帶有徑向延伸的第一擺臂(6),機架(1)上帶有驅動第一擺臂(6)周向旋轉的第一線性驅動裝置(7);
所述滅茬組件(8)由第二樞軸(9)樞接至機架(1)上,第二樞軸(9)上帶有徑向延伸的第二擺臂(10),機架(1)上帶有驅動第二擺臂(10)周向旋轉的第二線性驅動裝置(11);
所述耕犁組件(17)固定至一支架(18)上,且支架(18)由連桿機構(19)轉動連接至機架(1)上,所述機架(1)上設有沿連桿機構(19)轉動方向往復的第三線性驅動裝置(23),第三線性驅動裝置(23)往復推動連桿機構(19)轉動并帶動支架(18)升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機構(19)設有兩組,均包括與機架(1)轉動連接的第一連桿(20)、與支架(18)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桿(21),第一連桿(20)與第二連桿(21)相互垂直,第二連桿(21)背向轉動連接一側延伸出第三連桿(22),第三線性驅動裝置(23)作用至第三連桿(22)上帶動兩組連桿機構(19)一并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1)上位于地輪組件(3)的前后側設有導泥板(25),較前側的導泥板(25)的位置與地輪組件(3)的運行軌跡處于同一路徑上,較后側的導泥板(25)的位置位于地輪組件(3)的運行軌跡的內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泥板(25)為折板,較前側的折板朝向機架(1)的兩側彎折,較后側的折板朝向機架(1)的中部彎折。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折板的底部設有突起部(26),突起部(26)朝向機架(1)的頭部一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耕犁組件(17)包括前后交錯布置在支架(18)上的犁刀(27)。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滅茬組件(8)設有兩組,兩組滅茬組件(8)的第二擺臂(10)由聯動桿(12)相互聯動,滅茬組件(8)均包括若干設于第二樞軸(9)上的安裝支座(13)和設于安裝支座(13)上的破土圓盤刀(16)。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座(13)包括固定至第二樞軸(9)上的U型連接部(14)和與U型連接部(14)固定連接的連接板(15),破土圓盤刀(16)轉動連接至連接板(15)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15)成傾斜設置,較前側的連接板(15)朝向機架(1)的兩側傾斜,較后側的連接板(15)朝向機架(1)的中部傾斜。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整治用聯合整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1)上設有驅動牽引架(2)相對機架(1)頭部轉動的第四線性驅動裝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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