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45637.2 | 申請日: | 2018-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3516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8 |
| 發明(設計)人: | 徐巋;王淑欣;梅葉;史洪濤;崔靖;苗增朋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港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13/196 | 分類號: | G08B13/196 |
| 代理公司: | 青島聯智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邵新華 |
| 地址: | 266000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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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隔離車 攝像機 底板 電子探測 視覺警戒 隔離區 工控機 警示燈 監測 喇叭 視覺 輸出報警信號 圖像數據檢測 本實用新型 攝像機采集 告警 四周側板 圖像數據 物體接近 箱體外部 有效監控 窗口處 萬向輪 布控 側板 影像 采集 鏡頭 輸出 非法 | ||
1.一種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體,其包括頂板、底板和四周側板,在所述底板的下方安裝有萬向輪,在至少兩個所述的側板上分別開設有一個監測窗口;
攝像機,其至少包括兩臺,安裝在所述箱體內,每一臺攝像機的鏡頭分別位于一個所述的監測窗口處,通過監測窗口采集箱體外部的影像;
視覺工控機,其安裝在所述箱體內,接收攝像機采集輸出的圖像數據,并根據圖像數據檢測到有人體或物體接近或進入隔離區時,輸出報警信號;
警示燈,其安裝在所述箱體的頂板的上方,利用所述視覺工控機輸出的報警信號控制其發光警示;
喇叭,其安裝在所述箱體的頂板的上方,利用所述視覺工控機輸出的報警信號控制其喊話告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箱體上安裝有監測窗口的側板上還安裝有可開閉式防護蓋,用于遮擋所述監測窗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窗口包括兩個,分別開設在箱體上相鄰的兩個側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接口控制器,其連接在所述視覺工控機與警示燈之間,其上設置有多種類型的接口;
擴音器,其連接在所述喇叭與接口控制器之間,其通過接口控制器接收所述視覺工控機輸出的報警信號,并調節所述喇叭的音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無線路由器,內置于所述箱體內,連接所述視覺工控機,所述視覺工控機通過所述無線路由器與遠程監控室通信,發送監控數據并接收遠程監控室對視覺工控機的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電瓶,其安裝在所述箱體內,為隔離車內的用電負載供電;
充電器,其安裝在所述箱體內,通過電夾連接所述電瓶的電極端子,用于將交流市電轉換成直流電為所述電瓶充電;
太陽能電池板,其安裝在所述箱體的頂板的上方,用于將太陽能轉換成電能為所述電瓶充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箱體上設置有密封門,在所述密封門朝向箱內的內側安裝有遙控鑰匙,在所述遙控鑰匙上設置有開關按鍵,通過觸發所述開關按鍵控制所述電瓶開啟或者關閉電源供應。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位于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的下方,所述警示燈通過伸縮桿安裝在所述箱體的頂板上,且警示燈的高度高于太陽能電池板的高度。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子顯示屏,安裝在所述箱體的頂板的上方,并通過電纜連接箱體內的視覺工控機。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探測視覺警戒隔離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推動所述箱體移動的推拉桿,安裝在所述箱體的頂板上;在所述萬向輪上安裝有剎車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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