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shí)用新型]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20211020.7 | 申請日: | 2018-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1454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7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陳朝陽;趙元文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山市金馬科技娛樂設(shè)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G21/04 | 分類號: | A63G21/04;A63G21/22;A63G21/10;A63G21/06 |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科創(chuàng)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1 | 代理人: | 謝自成 |
| 地址: | 5284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過山車 共軌 軌道 分離段 行駛 本實(shí)用新型 分離設(shè)置 驅(qū)動裝置 支撐結(jié)構(gòu) 支撐組件 刺激感 節(jié)約 支撐 土地 | ||
1.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共軌段(1)和分離段(2),所述的共軌段(1)設(shè)有至少可供二臺過山車行駛的共軌第一過山車軌道(11)和共軌第二過山車軌道(12),所述的共軌第一過山車軌道(11)和共軌第二過山車軌道(12)由共軌支撐組件支撐;所述的分離段(2)至少包括可供二臺過山車行駛的分離第一過山車軌道(21)和分離第二過山車軌道(22),分離第一過山車軌道(21)和分離第二過山車軌道(22)分離設(shè)置。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共軌支撐組件包括共軌支撐架(13),共軌支撐架(13)上固定有共軌第一軌道支架(14)和共軌第二軌道支架(15),共軌第一過山車軌道(11)固定在共軌第一軌道支架(14)上,共軌第二過山車軌道(12)固定在共軌第二軌道支架(15)上。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共軌第一軌道支架(14)和共軌第二軌道支架(15)呈上、下排列或左、右排列的固定在共軌支撐架(13)上。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共軌第一軌道支架(14)和共軌第二軌道支架(15)上通過支撐塊(16)支撐共軌第一過山車軌道(11)和共軌第二過山車軌道(12)。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分離段(2)包括相分離開的分離第一支撐架(23)和分離第二支撐架(24);分離第一支撐架(23)上固定有分離第一支架(25),分離第二支撐架(24)上固定有分離第二支架(26),分離第一過山車軌道(21)固定在分離第一支架(25)上,分離第二過山車軌道(22)固定在分離第二支架(26)上。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分離第一支架(25)和分離第二支架(26)通過支撐塊(16)支撐分離第一過山車軌道(21)和分離第二過山車軌道(22)。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支撐塊(16)為三角形。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的過山車軌道,其特征在于分離段(2)的分離第一過山車軌道(21)和分離第二過山車軌道(22)的最下游與共軌段(1)的上游順延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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