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裝置及其交易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624654.6 | 申請日: | 2018-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848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1 |
| 發明(設計)人: | 袁國文;張彩霞;陳銳;李綱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38;G06Q20/40;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謝泳祥 |
| 地址: | 528000 廣東省佛山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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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易請求 電子錢包 金額數據 電子錢包裝置 交易終端 身份證 個人身份證信息 發送 密鑰信息驗證 電子交易 密碼信息 匹配交易 身份信息 終端發送 便捷性 驗證 交易 | ||
1.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當交易終端發送的身份信息與電子錢包的個人身份證信息驗證一致時,匹配交易終端發送的交易請求所對應的電子錢包;
當交易終端發送的密碼信息是否與密鑰信息驗證一致時,判斷交易請求的金額數據是否超過設定的額度;
當交易請求的金額數據未超過設定的額度時,根據交易請求對交易請求所對應的電子錢包的金額數據執行增減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鑰信息包括數字密碼、指紋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請求包括充值和扣費。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存儲與電子錢包產生交易的交易終端的身份信息和權限信息、交易日期、交易時間、交易金額數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將交易終端的權限信息設置為免密交易,對設置為免密交易的交易終端取消所述個人身份證信息驗證和/或所述密鑰信息驗證。
6.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身份信息模塊:用于存儲個人身份證信息和密鑰信息,所述個人身份證信息用于驗證對應電子錢包的激活權限,所述密鑰信息用于驗證電子錢包的操作權限;
數據存儲模塊:用于存儲一個或多個電子錢包的金額數據;
近場通信模塊:用于與交易終端建立近場無線通信,并交互數據信息;
身份驗證模塊:用于驗證交易終端發送的身份信息是否與個人身份證信息一致;
操作驗證模塊:用于驗證交易終端發送的密碼信息是否與密鑰信息一致;
配對模塊:用于匹配交易終端發送的交易請求所對應的電子錢包;
限額模塊:用于判斷交易請求的金額數據是否超過設定的額度;
數據處理模塊:用于根據交易請求對交易請求所對應的電子錢包的金額數據執行增減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鑰信息包括數字密碼、指紋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請求包括充值和扣費。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存儲模塊還用于存儲與電子錢包產生交易的交易終端的身份信息和權限信息、交易日期、交易時間、交易金額數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基于身份證的電子錢包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免密模塊,所述免密模塊用于將交易終端的權限信息設置為免密交易,對設置為免密交易的交易終端取消所述身份驗證模塊和/或所述操作驗證模塊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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