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據傳輸方法、裝置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94283.1 | 申請日: | 2018-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881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26 |
| 發明(設計)人: | 袁桃鴻;何碧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恒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鄧超 |
| 地址: | 212300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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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待處理數據 加密 數據傳輸 物聯網設備 采集設備 傳輸加密 申請 應用 | ||
1.一種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物聯網設備中,該方法包括:
獲取待處理數據;
根據所述待處理數據對應的采集設備標識,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是否需要加密;
若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需要加密,則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加密;
傳輸加密后的待處理數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待處理數據對應的采集設備標識,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是否需要加密,包括:
從預設的匹配表中,查詢與所述待處理數據對應的采集設備標識匹配的標識,所述匹配表中包括至少一個采集設備標識;
若查詢到與所述待處理數據對應的采集設備標識匹配的標識,則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需要加密;
若未查詢到與所述待處理數據對應的采集設備標識匹配的標識,則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不需要加密。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加密,包括:
通過嵌入式SIM卡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加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嵌入式SIM卡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加密,包括:
通過嵌入式SIM卡驗證采集所述待處理數據的采集設備的合法性;
若采集所述待處理數據的采集設備的合法性驗證通過,則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加密。
5.一種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物聯網設備中,該方法包括:
接收待處理數據;
基于所述待處理數據的報文頭,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是否需要解密;
若所述待處理數據需要進行解密,則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解密;
傳輸解密后的待處理數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解密,包括:
通過嵌入式SIM卡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解密。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待處理數據的報文頭,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是否需要解密,包括:
若所述待處理數據的報文頭中包括設定內容,則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需要解密;
若所述待處理數據的報文頭中不包括設定內容,則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不需要解密。
8.一種數據傳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物聯網設備中,該裝置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待處理數據;
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待處理數據對應的采集設備標識,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是否需要加密;
加密模塊,用于若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需要加密,則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加密;
傳輸模塊,用于傳輸加密后的待處理數據。
9.一種數據傳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物聯網設備中,該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待處理數據;
確定模塊,用于基于所述待處理數據的報文頭,確定所述待處理數據是否需要解密;
解密模塊,用于若所述待處理數據需要進行解密,則對所述待處理數據進行解密;
傳輸模塊,用于傳輸解密后的待處理數據。
10.一種數據傳輸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物聯網設備和物聯網管理后臺,其中,所述物聯網設備執行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或執行如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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