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導航路徑規(guī)劃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11593869.6 | 申請日: | 2018-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661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苗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成律師事務所 11646 | 代理人: | 鄧超 |
| 地址: | 100193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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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導航 路徑 規(guī)劃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導航路徑規(guī)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用戶端在當前導航路段行駛的過程中,根據(jù)當前導航路段的路段終點位置和所述用戶端的出行終點位置,確定所述用戶端從所述路段終點位置到達所述出行終點位置的目標導航路線;其中,當所述用戶端的實際行駛路線與預先規(guī)劃的初始導航路線的偏差不小于設定閾值時,所述用戶端的出行終點位置包括所述用戶端的目的地的終點位置,當所述用戶端的實際行駛路線與預先規(guī)劃的初始導航路線的偏差小于所述設定閾值時,所述用戶端的出行終點位置包括按照所述初始導航路線預測出的預測路段的終點位置或者預測區(qū)域的終點位置;
基于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各個導航路段的實時路況信息,確定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的順暢通行路段為所述用戶端經(jīng)過所述當前導航路段后進入的下一個導航路段,并將該下一個導航路段的導航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用戶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所述用戶端從所述路段終點位置到達所述出行終點位置的目標導航路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用戶端的出行請求,其中,所述出行請求中包括有出行起點位置和目的地的終點位置;
根據(jù)所述出行起點位置和所述目的地的終點位置,確定所述用戶端從所述出行起點位置到達所述目的地的終點位置的初始導航路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所述用戶端從所述出行起點位置到達所述目的地的終點位置的初始導航路線,包括:
確定所述用戶端從所述出行起點位置到達所述目的地的終點位置的多個第一候選導航路線;
根據(jù)每個第一候選導航路線中的首個導航路段的路況信息,從所述多個第一候選導航路線中確定初始導航路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jù)每個第一候選導航路線中的首個導航路段的路況信息,從所述多個第一候選導航路線中確定初始導航路線,包括:
根據(jù)每個第一候選導航路線的首個導航路段的路況信息,從多個首個導航路段中選擇滿足預設通行條件的第一目標路段;
確定所述第一目標路段所屬的第一候選導航路線為初始導航路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所述用戶端從所述路段終點位置到達所述出行終點位置的目標導航路線,包括:
確定所述用戶端從所述路段終點位置到達所述出行終點位置的多個第二候選導航路線;
根據(jù)每個第二候選導航路線中的首個導航路段的路況信息,從所述多個第二候選導航路線中確定目標導航路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jù)每個第二候選導航路線中的首個導航路段的路況信息,從所述多個第二候選導航路線中確定目標導航路線,包括:
根據(jù)每個第二候選導航路線中的首個導航路段的路況信息,從多個首個導航路段中選擇滿足預設通行條件的第二目標路段;
確定所述第二目標路段所屬的第二候選導航路線為目標導航路線。
7.如權利要求4和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通行條件包括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種:
通行時間最少;通行距離最短;信號燈數(shù)量最少。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各個導航路段的實時路況信息,確定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的順暢通行路段為所述用戶端經(jīng)過所述當前導航路段后進入的下一個導航路段,包括:
確定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與所述當前導航路段之間間隔有預設個路段的順暢通行路段為第三目標路段;
確定所述第三目標路段為用戶端需要進入的下一個導航路段。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各個導航路段的實時路況信息,確定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的順暢通行路段為所述用戶端經(jīng)過所述當前導航路段后進入的下一個導航路段,包括:
確定所述目標導航路線中與所述路段終點位置之間的間隔距離大于預設距離閾值的順暢通行路段為第四目標路段;
確定所述第四目標路段為用戶端需要進入的下一個導航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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