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升降裝置和家用電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36766.6 | 申請日: | 2018-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1742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沈毅;蔡思琦;王清川;黃江遠;關向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市順德區美的洗滌電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15/50 | 分類號: | A47L15/50;A47L15/28;A47L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2831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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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升降 裝置 家用電器 | ||
1.一種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
設置于所述底座的支架組件,所述支架組件用于安裝承載物,所述支架組件能夠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以帶動所述承載物上升或下降;
絲杠,所述絲杠穿設所述底座且所述支架組件連接,所述絲杠能夠相對于所述底座和所述支架組件轉動以驅動所述支架組件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和
與所述絲杠連接的電驅動組件,所述電驅動組件被配置成驅動所述絲杠轉動以帶動所述支架組件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從而帶動所述承載物上升或下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組件包括第一支架,所述絲杠穿設所述第一支架且與所述第一支架螺紋連接,在所述絲杠相對于所述支架組件轉動時,所述第一支架能夠在所述絲杠上移動以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從而帶動所述承載物上升或下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組件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所述絲杠穿設所述第一支架且與所述第一支架螺紋連接,所述第二支架與所述第一支架連接,在所述第一支架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時,所述第一支架能夠帶動所述第二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支架移動;
在所述絲杠相對于所述支架組件轉動時,所述第一支架能夠在所述絲杠上移動,從而驅動所述第二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支架移動,進而帶動所述承載物上升或下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形成第一限位槽,所述第一支架形成有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支架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槽內,所述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二限位槽內。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組件包括第一滑輪組件,所述第一滑輪組件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架上的第一滑輪、第二滑輪和連接所述第一滑輪和所述第二滑輪的第一拉繩,所述第二滑輪位于所述第一滑輪的下方,所述第一滑輪和所述第二滑輪均位于所述底座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所述第一拉繩繞設所述第一滑輪和所述第二滑輪且分別與所述底座和所述第二支架固定連接;
其中,在所述第一支架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時,所述第一支架能夠通過所述第一滑輪、所述第二滑輪以及所述第一拉繩帶動所述第二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支架移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裝置還包括與所述底座固定連接的第一凸部和與所述第二支架固定連接的第二凸部,所述第一拉繩分別與所述第一凸部和所述第二凸部固定連接。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裝置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將所述第一拉繩固定于所述底座和所述第二支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組件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所述絲杠穿設所述第一支架且與所述第一支架螺紋連接,所述第二支架與所述第一支架連接,所述第三支架與所述第二支架連接,所述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三支架之間;
在所述第一支架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時,所述第一支架能夠帶動所述第二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支架移動,在所述第二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支架移動時,所述第二支架能夠帶動所述第三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二支架移動;
其中,在所述絲杠相對于所述支架組件轉動時,所述第一支架能夠在所述絲杠上移動,從而驅動所述第二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支架移動,從而驅動所述第三支架相對于所述第二支架移動,進而帶動所述承載物上升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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