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478764.6 | 申請日: | 2018-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217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6 |
| 發明(設計)人: | 廖國明;高松年 | 申請(專利權)人: | 廖國明;高松年 |
| 主分類號: | H01M6/04 | 分類號: | H01M6/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林彥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北***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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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極板 支撐結構 第一表面 軟容器 吸水片 第二表面 發電裝置 可攜式 水致 環繞 容納 | ||
本發明系一種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400),其包含一第一支撐結構(300)、一第二支撐結構(300')、一第一電極板(102)、一第二電極板(202)、一吸水片(204)及一軟容器(206)。該第二電極板具有一第一表面(S1)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對之一第二表面(S2)。該吸水片環繞該第二電極板且接觸該第一表面及該第二表面。該軟容器用以容納該第二電極板及該吸水片。該第一電極板及該軟容器設置于該第一支撐結構及該第二支撐結構之間。
技術領域
本發明系關于一種發電裝置。特定言之,本發明系關于一種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
消費者在市場上可取得的電池(例如鈕扣電池、碳鋅電池)通常都稱為一次性電池。這些電池是設計于單次使用后隨即丟棄。然而,一次性電池中所含有的重金屬以及有機溶劑對環境有害,且拋棄時會污染環境。舉例而言,如果一次性電池中所含的有機溶劑漏出時,會與水產生化學反應進而產生有毒物質。
近年來,傳統一次性電池之替代品研究有了大幅的進展,一種水致動發電裝置(一般稱為水電池)即為傳統一次電池替代品的一個例子。不像傳統一次性電池,水電池系以環保材料制成,其代表著當水電池被丟棄時,水電池中所含的材料可簡單地回收而不會產生有毒物質。
然而,習知的水電池具有缺點。傳統的水電池通常具有一用來容納水的容器,而該容器需要仔細地密封以避免其中的水漏出。容器中的水降低了習知水電池的可移植性,因為使用者在攜帶珍貴物品及裝滿水的容器時,需要更注意避免其中的水滲漏。
習知水電池的另一缺點是進行化學反應時產生的廢棄物通常會沉積在水電池的容器中,廢棄物會進一步影響化學反應的效率,因而降低水電池的整體壽命。進一步而言,這些廢棄物通常很難清理。因此,亟需研發一種可以克服上述問題之水致動發電裝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每個裝置具有若干面貌,其中沒有單一個獨自負責本發明所期望的屬性。在不限制本發明的范圍之前提下,其更突出的特征現在將簡要討論。在考慮這一討論后,尤其是在閱讀了標題為【實施方式】的部分之后,通常知識者將會理解本發明的特征優于其他水電池之原因。
本揭示之實施例提供一種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該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其包含一第一支撐結構、一第二支撐結構、一第一電極板、一第二電極板、一吸水片及一軟容器。該第二電極板具有一第一表面及與該第一表面相對之一第二表面。該吸水片環繞該第二電極板且接觸該第一表面及該第二表面。該軟容器用以容納該第二電極板及該吸水片。該第一電極板及該軟容器設置于該第一支撐結構及該第二支撐結構之間。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支撐結構包含復數個洞孔。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二支撐結構包含復數個洞孔。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進一步包含用來固持該第一支撐結構及該第二支撐結構之一第一固持組件及一第二固持組件。
圖1系根據本發明之一個實施例之一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之一電極模塊之示意圖。
圖2A及2B系根據本發明之一個實施例之一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之一燃料模塊之示意圖。
圖3A系根據本發明之一個實施例之一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之一支撐結構之示意圖。
圖3B系根據本發明之一個實施例之一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之一固持組件之示意圖。
圖4系根據本發明之一個實施例之一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之分解示意圖。
圖5系根據本發明之一個實施例之一可攜式水致動發電裝置之支撐結構及固持組件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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