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及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445059.6 | 申請日: | 2018-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855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9 |
| 發明(設計)人: | 陳羚;鄢運銀;金川;李超;汪應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G3/34 | 分類號: | G09G3/34 |
| 代理公司: | 重慶華科專利事務所 50123 | 代理人: | 康海燕 |
| 地址: | 400023 ***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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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顯示屏 顯示亮度控制裝置 光強檢測裝置 亮度控制系統 車廂 檢測 汽車 | ||
1.一種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檢測車廂內光線強度的光強檢測裝置,
與所述光強檢測裝置連接的顯示亮度控制裝置;
與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連接的車載顯示屏;
其中,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用于根據所述光強檢測裝置檢測到的車廂內的光線強度,對所述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進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顯示屏包括:儀表子系統顯示屏和/或中控子系統顯示屏,所述光強檢測裝置為安裝在所述儀表子系統顯示屏外側的第一光強檢測裝置、安裝在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外側的第二光強檢測裝置,和安裝在所述儀表子系統顯示屏和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之間的第三光強檢測裝置中的至少一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強檢測裝置為所述第一光強檢測裝置、所述第二光強檢測裝置和所述光強檢測裝置中的至少兩個時,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具體用于:
對至少兩個光強檢測裝置各自檢測到的光線強度進行加權處理,獲得車廂內的加權光線強度;
根據所述加權光線強度,對所述儀表子系統顯示屏和/或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的背光亮度進行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還包括:
中控子系統控制器,其連接在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和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之間;
所述中控子系統控制器用于判斷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的背光開關是否處于開啟狀態;
若處于,則根據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發送的控制信號對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的背光亮度進行調節;
否則,則忽略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發送的控制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亮度控制系統還包括:
并聯設置的中控面板開關和空調面板開關,所述中控面板開關和所述空調面板開關均與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連接;
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還用于根據所述光強檢測裝置檢測到的車廂內的光線強度,對所述中控面板開關和所述空調面板開關進行亮度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強檢測裝置通過A/D信號與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進行數據通信,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通過PWM信號和所述儀表子系統顯示屏進行數據通信。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控子系統控制器通過PWM信號和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進行數據通信。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亮度控制裝置通過CAN信號分別和所述中控面板開關和所述空調面板開關進行數據通信。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亮度控制系統還包括:
與所述中控子系統控制器連接的LVDS信號處理裝置;
與所述LVDS信號處理裝置連接的影音系統;
與所述影音系統連接的小燈或LCM信號燈;
所述影音系統用于根據所述小燈或所述LCM信號燈發出的亮度調節信號,向所述LVDS信號處理裝置發出GPIO背光信號;所述LVDS信號處理裝置對所述GPIO背光信號進行信號轉換并發送至所述中控子系統控制器,通過所述中控子系統控制器對所述中控子系統顯示屏進行信號調節。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車載顯示屏的顯示亮度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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