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及其控制方法、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40917.0 | 申請日: | 2018-1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776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1 |
| 發明(設計)人: | 李東元;馬嘉林;韓明琦;戴彪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24 | 分類號: | B60H1/24;B60H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煦潤律師事務所 11522 | 代理人: | 梁永芳 |
| 地址: | 51907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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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空氣凈化 排氣通道 連通 室外 車內空氣環境 控制排氣 排氣裝置 室內空氣 污染空氣 用戶體驗 擋風板 排出 汽車 室內 | ||
1.一種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氣通道(1)和用于控制排氣通道(1)打開或者關閉的擋風板(2),所述排氣通道(1)的一端連通至車室內,另一端連通至車室外,所述排氣通道(1)上設置有用于將車室內空氣排出至車室外的排氣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為設置在所述排氣通道(1)上的吸風風機(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通道(1)的排氣端還連接有分支通道(4),所述分支通道(4)的另一端連接至車室內,所述分支通道(4)和所述排氣通道(1)的排氣端能夠選擇地與所述排氣通道(1)的進口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支通道(4)和所述排氣通道(1)的連接位置處設置有導風轉片(5),所述導風轉片(5)具有封堵所述分支通道(4)的第一位置和封堵所述排氣通道(1)的排氣端的第二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通道(1)內還設置有過濾裝置(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空氣凈化系統還包括煙霧傳感器(7),用于檢測車室內的空氣狀態;或,所述汽車空氣凈化系統還包括排氣按鈕,所述排氣按鈕用于控制所述擋風板(2)打開或者關閉所述排氣通道(1)。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空氣凈化系統還包括皮帶傳輸裝置(8),所述擋風板(2)設置在所述皮帶傳輸裝置(8)上,并由所述皮帶傳輸裝置(8)調整位置,以打開或者關閉所述排氣通道(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空氣凈化系統還包括位置傳感器(9),用于檢測所述擋風板(2)的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擋風板(2)完全打開所述排氣通道(1)時所述位置傳感器(9)對應于第一皮帶位置,所述擋風板(2)完全關閉所述排氣通道(1)時所述位置傳感器(9)對應于第二皮帶位置,第一皮帶位置和第二皮帶位置處分別設置有使所述位置傳感器(9)產生回饋信號的物質,兩個位置處的物質所產生的回饋信號不同。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空氣凈化系統還包括驅動電機(10),所述驅動電機(10)與所述皮帶傳輸裝置(8)驅動連接,用于驅動所述皮帶傳輸裝置(8)運動。
11.一種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空氣凈化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排氣指令;
根據排氣指令控制擋風板(2)打開排氣通道(1);
控制排氣裝置工作,將車室內的空氣排放至車室外。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指令由下述動作觸發:
車室內煙霧等級超標或排氣按鈕被觸發。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排氣指令打開排氣通道(1)的步驟包括:
當接收到排氣指令后,控制驅動電機(10)工作,驅動擋風板(2)打開排氣通道(1);
檢測擋風板(2)是否全部打開;
當擋風板(2)全部打開,則向排氣裝置發出控制指令,控制排氣裝置工作;
當擋風板(2)未全部打開,則繼續控制驅動電機(10)驅動擋風板(2)打開排氣通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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