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和調色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57207.1 | 申請日: | 2016-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4331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28 |
| 發明(設計)人: | 大津剛;釜江健太郎;松尾龍一郎;巖崎陽介;勝間田和起子;三浦正治;石上恒;溝尾祐一;滿生健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佳能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3G9/08 | 分類號: | G03G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魏啟學律師事務所 11398 | 代理人: | 魏啟學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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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調色 劑用蠟 分散劑 | ||
1.一種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特征在于,其包含具有接枝有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的烴化合物的接枝聚合物,其中
所述烴化合物為低分子量聚丙烯,
所述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具有由下式(1)表示的單體單元:
其中R1表示甲基;R2表示飽和脂環族基團,和
其中在通過所述調色劑用蠟分散劑的凝膠滲透色譜法測定的分子量分布中,所述調色劑用蠟分散劑的重均分子量為至少5000且不大于70,00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中所述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進一步具有由下式(2)表示的單體單元:
其中R3表示氫原子或甲基;n表示至少1且不大于18的整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中基于構成所述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的單體單元的總量,所述由式(1)表示的單體單元的含量比為至少1.5mol%且不大于45.0mol%。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中基于構成所述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的單體單元的總量,所述由式(2)表示的單體單元的含量比為至少5.0mol%且不大于30.0mol%。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中所述飽和脂環族基團為環烷基。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中所述飽和脂環族基團為具有碳數為至少6且不大于10的環烷基。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中R1表示甲基且R2表示環己基。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色劑用蠟分散劑,其中所述烴化合物的重均分子量為至少900且不大于50,000。
9.一種調色劑,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含有粘結劑樹脂、蠟和具有接枝有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的烴化合物的接枝聚合物的調色劑顆粒,
其中
所述烴化合物為低分子量聚丙烯,
所述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具有由下式(1)表示的單體單元:
其中R1表示甲基;R2表示飽和脂環族基團,和
其中在通過所述接枝聚合物的凝膠滲透色譜法測定的分子量分布中,所述接枝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為至少5000且不大于70,000。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調色劑,其中所述苯乙烯-丙烯酸系樹脂進一步具有由下式(2)表示的單體單元:
其中R3表示氫原子或甲基,n表示至少1且不大于18的整數。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調色劑,其中所述粘結劑樹脂包含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結晶性聚酯樹脂。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調色劑,其中所述結晶性聚酯樹脂通過包含選自由碳數為至少6且不大于12的脂肪族二醇及其衍生物組成的組的至少一種化合物的醇組分與包含選自由碳數為至少6且不大于12的脂肪族二羧酸及其衍生物組成的組的至少一種化合物的羧酸組分的縮聚而得到,和
基于每100.0質量份所述非結晶性聚酯樹脂,所述結晶性聚酯樹脂的量為至少1.0質量份且不大于15.0質量份。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調色劑,其中所述結晶性聚酯樹脂的溶解性參數SP1和所述接枝聚合物的溶解性參數SP2滿足由下式(3)表示的關系:
0≤SP1-SP2≤1.3式(3)。
14.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調色劑,其中所述接枝聚合物的酸值為至少5mg KOH/g且不大于50mg KO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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