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及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34420.0 | 申請日: | 2018-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2898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剛;彭海波;謝瑞華;劉大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桃江縣夷希微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桃江縣朝旭農業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G24/10 | 分類號: | A01G24/10;A01G24/20;A01G24/22;A01G24/30;A01G22/22;C05G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華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0 | 代理人: | 胡劍輝 |
| 地址: | 413400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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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石灰粉 農作物栽培 殺菌劑 質量比 茶籽餅粉 蒼耳 苦楝 殺蟲 肥料 農業環境污染 茶油籽餅粉 農作物產品 菜籽餅粉 農藥殘留 籽餅粉 應用 生產 | ||
1.一種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包括殺菌劑、殺蟲殺菌劑和肥料,所述殺菌劑為質量比為85~95:10的生石灰粉和苦楝粉,所述殺蟲殺菌劑為質量比為75~85:20的生石灰粉和茶油籽餅粉或質量比為85~95:8:2的生石灰粉、茶籽餅粉和蒼耳粉,所述肥料為質量比為18~22:18~22:57~63的生石灰粉、茶籽餅粉和菜籽餅粉,所述生石灰粉、苦楝粉、菜籽餅粉、茶籽餅粉和蒼耳粉的顆粒大小為500納米~25微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劑為質量比為90:10的生石灰粉和苦楝粉,所述殺蟲殺菌劑為質量比為80:20的生石灰粉和茶油籽餅粉或質量比為90:8:2的生石灰粉、茶籽餅粉和蒼耳粉,所述肥料為質量比為20:20:60的生石灰粉、茶籽餅粉和菜籽餅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劑、殺蟲殺菌劑、肥料均為將原料混合經超微粉碎,然后進行超聲波包衣包性制得。
4.一種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農作物栽培組合物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農作物包括糧食作物、油料作物、蔬菜作物、薯類作物和果樹作物。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農作物栽培組合物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糧食作物包括小麥、玉米、高粱、水稻和大麥;所述蔬菜作物包括黃瓜、蘿卜和胡蘿卜;所述油料作物包括大豆、向日葵、花生和油菜籽;所述薯類作物包括馬鈴薯、紅薯和甜菜;所述果樹類作物包括蘋果樹、桃樹、梨樹、葡萄樹、杏樹和板栗。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農作物栽培組合物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噴施在所述農作物根以外的莖、葉上、種子上。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農作物栽培組合物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噴施次數為3~5次。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農作物栽培組合物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農作物為水稻;
所述水稻的栽培方法包括:
1)、整地;整地前噴施農作物栽培組合物3-5kg/667m2,翻整兩次,再噴施農作物栽培組合物3-5kg/667m2;保持淺水備用;
2)、育秧;在秧齡期14~16天噴施農作物栽培組合物2-3kg/667m2;秧齡期25-30天,視秧苗長勢適時移栽;
3)、移栽,返青后,噴施一次農作物栽培組合物3-5kg/667m2,在分蘗前、灌漿前分別噴施一次農作物栽培組合物5-8kg/667m2,參照病蟲害預報,使用農作物栽培組合物進行病蟲害防治,施用量按具體情況決定;如遇長時間陰雨天氣可增噴1次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在水稻生育期內農作物栽培組合物噴施次數為4-8次;
4)、收獲,水稻達到9成熟時,收獲,在收獲前6~8天噴施1次農作物栽培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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