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方法及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08703.8 | 申請日: | 2018-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620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10 |
| 發明(設計)人: | 劉德建;郭立德;鐘良德;郭玉湖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12 | 分類號: | G06F21/12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博深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4 | 代理人: | 張明;唐燕玲 |
| 地址: | 350212 福建省福州市長樂***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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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系統 方法 終端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方法及終端,在安卓設備所在的安卓系統上新建一個具有系統權限的應用;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應用發送的開啟限制使用的請求,若是,則執行步驟S3;接收所述安卓設備自帶的裝置發送的數據,根據所述數據確定是否限制對所述安卓設備的使用;基于安卓系統級別限制用戶對移動終端的使用,能夠對安裝在所述安裝系統上的所有應用的使用進行限制,具有通用性,而不局限于預設的某個應用,并且進行限制時直接利用安卓設備自帶的裝置,而不需要依賴于第三方設備,方便操作,同時提供可控選項,可以控制是否開啟限制使用,適應不同環境下的用戶需求。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移動設備操作系統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方法及終端。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為了限制用戶對移動終端的使用,常用的方法是基于用戶在所述移動終端上操作的APP來實現,即其實質限制用戶使用的是某一預設的APP,而不是對移動終端操作系統上的所有APP的使用的限制,即目前移動終端上并沒有基于操作系統級別來對用戶在移動終端的使用上進行限制和提醒的功能,對于年紀較小的用戶,容易長時間連續使用。另外,現有技術中為了實現對移動終端使用的限制,需要借助第三方設備,所述移動終端需要使用藍牙或者WIFI連接相應的第三方設備,使用成本高且需依賴于第三方設備,不適配于移動終端的可移動、隨身攜帶的特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方法及終端,能夠方便地從系統級別上限制用戶對移動終端的使用。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種技術方案為:
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方法,包括步驟:
S1、在安卓設備所在的安卓系統上新建一個具有系統權限的應用;
S2、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應用發送的開啟限制使用的請求,若是,則執行步驟S3;
S3、接收所述安卓設備自帶的裝置發送的數據,根據所述數據確定是否限制對所述安卓設備的使用。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另一種技術方案為:
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終端,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以下步驟:
S1、在安卓設備所在的安卓系統上新建一個具有系統權限的應用;
S2、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應用發送的開啟限制使用的請求,若是,則執行步驟S3;
S3、接收所述安卓設備自帶的裝置發送的數據,根據所述數據確定是否限制對所述安卓設備的使用。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在安卓系統上新建一個具有系統權限的應用,并通過所述應用發送是否開啟限制使用的請求,若開啟,則直接根據安卓設備自帶的裝置發送的數據確定是否限制所述安卓設備的使用,基于安卓系統級別限制用戶對移動終端的使用,能夠對安裝在所述安裝系統上的所有應用的使用進行限制,具有通用性,而不局限于預設的某個應用,并且進行限制時直接利用安卓設備自帶的裝置,而不需要依賴于第三方設備,方便操作,同時提供可控選項,可以控制是否開啟限制使用,適應不同環境下的用戶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的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方法的步驟流程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的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標號說明:
1、一種安卓系統的管控終端; 2、存儲器; 3、處理器。
具體實施方式
為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內容、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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