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貨物運輸方法、裝置、介質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51025.6 | 申請日: | 2018-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681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9 |
| 發明(設計)人: | 孫志強;趙炳根;趙自強;王悅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10 | 分類號: | G05D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魏嘉熹;南毅寧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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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貨物運輸 方法 裝置 介質 電子設備 | ||
1.一種貨物運輸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服務器,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物流車的位置信息,其中,所述物流車按照預設的行駛路線行駛;
在根據所述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目標預設位置時,向所述物流車上的目標無人機發送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目標無人機從目標貨物柜收取貨物、或者向所述目標貨物柜運送貨物,其中,所述服務器存儲有目標預設位置和目標貨物柜二者之間的對應關系,且每個所述目標預設位置均位于所述預設的行駛路線上,所述目標預設位置包括第一目標預設位置和第二目標預設位置;
所述在根據所述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目標預設位置時,向所述物流車上的目標無人機發送第一控制指令,包括:
在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所述第一目標預設位置時,向第一目標無人機發送所述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第一目標無人機飛行至所述目標貨物柜并在收取貨物后飛行至所述第二目標預設位置;和/或
在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所述第二目標預設位置時,向第二目標無人機發送所述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第二目標無人機攜帶貨物飛行至所述目標貨物柜;
其中,所述第二目標預設位置為距所述目標貨物柜距離最短的位置,并且,所述第一目標無人機從所述第一目標預設位置經由所述目標貨物柜飛行至所述第二目標預設位置所經過的時間、與所述物流車按照所述預設的行駛路線從所述第一目標預設位置行駛至所述第二目標預設位置所經過的時間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所述第一目標預設位置時,向第一目標無人機發送所述第一控制指令,包括:
在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所述第一目標預設位置時,確定所述目標貨物柜是否存在待收取貨物;
在確定存在所述待收取貨物的情況下,向所述第一目標無人機發送所述第一控制指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所述第二目標預設位置時,向第二目標無人機發送所述第一控制指令,包括:
在確定所述物流車到達所述第二目標預設位置時,確定所述物流車上是否存在與所述目標貨物柜對應的待運送貨物;
在確定存在所述待運送貨物的情況下,向所述第二目標無人機發送所述第一控制指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目標無人機到達所述目標貨物柜、且接收到用于指示所述目標無人機完成收取或運送貨物的第一信息時,向所述目標無人機發送第二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目標無人機飛回所述物流車并在所述物流車上充電。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目標無人機的剩余電量信息;
若根據所述剩余電量信息確定所述目標無人機的剩余電量大于第一預設閾值且小于第二預設閾值,向所述物流車發送第三控制指令,以減小所述物流車與所述目標無人機之間的相對速度;
若根據所述剩余電量信息確定所述目標無人機的剩余電量小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向所述物流車上的任意一個閑置無人機發送第四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閑置無人機與所述目標無人機會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目標無人機已完成收取或運送貨物,控制所述閑置無人機將所述目標無人機帶回所述物流車;
若所述目標無人機未完成收取或運送貨物,控制所述閑置無人機攜帶所述目標無人機后,將所述閑置無人機作為新的所述目標無人機,執行所述第一控制指令。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物流車上待運送貨物對應的第一地址信息和待收取貨物對應的第二地址信息,所述第一地址信息和所述第二地址信息用于指示貨物柜地址;
根據所述第一地址信息和所述第二地址信息生成所述預設的行駛路線;
向所述物流車發送行車指令,以控制所述物流車以預設車速按照所述行駛路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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