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085751.2 | 申請日: | 2018-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443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29 |
| 發明(設計)人: | 柯美梅;孫錫仁;黃美莉;黃淑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8 | 分類號: | G06Q40/08;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宋義興;張立晶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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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單據 客戶端 單據 產生系統 電子保險 回復信息 確認數據 需求信息 發送服務器 數據庫模塊 保險服務 端服務器 網絡頁面 記錄 客戶 回復 變更 儲存 發送 受理 | ||
1.一種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電子單據需求信息,由一保險服務提供者向一客戶端發出;
一受理端服務器,接受該客戶端通過該電子單據需求信息所回復的一回復信息,或連接至少一網絡頁面所輸入的至少一筆個人確認數據;
一公司保戶數據庫模塊,根據該回復信息或該至少一筆個人確認數據以儲存或變更該客戶端的記錄;以及
一單據產生及發送服務器,根據該客戶端的記錄以產生一電子單據,并發送該電子單據至該客戶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單據需求信息是通過一第一通信短信向該客戶端發出的一載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單據需求信息是通過一第一電子郵件向該客戶端發出的一載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單據需求信息是通過一紙件向該客戶端發出的一載體。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紙件是打印一快速響應矩陣碼,該客戶端通過一移動通訊裝置掃描該快速響應矩陣碼以連接該至少一網絡頁面。
6.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通信短信是一雙向短信,該客戶端可以通過該雙向短信以產生該回復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通信短信記載該至少一網絡頁面的連接網址。
8.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電子郵件記載該至少一網絡頁面的連接網址或可點選及連接的圖標。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網絡頁面顯示已登記客戶及非登記客戶的兩種登錄選擇。
10.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通信短信、該第一電子郵件或該至少一網絡頁面顯示至少一欲推廣活動的連接網址或可點選及連接圖標。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欲推廣活動根據該客戶端的記錄而安排并顯示。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客戶端的記錄包括客戶個人數據及網頁點擊歷史。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網絡頁面顯示至少一欲繳費的連接網址或可點選及連接圖標。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單據產生及發送服務器以一第二通信短信或一第二電子郵件發送該電子單據至該客戶端。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通信短信或該第二電子郵件顯示至少一欲推廣活動的連接網址或可點選及連接圖標。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電子郵件包含一第一確認選單,該客戶端可以通過該第一確認選單以決定該電子單據是否由該第二電子郵件發送至該客戶端。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電子郵件包含一第二確認選單,該客戶端可以通過該第二確認選單以決定該電子單據是否由該第二通信短信發送至該客戶端。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子保險單據的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欲推廣活動根據該客戶端的記錄而安排并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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