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燈控制方法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058204.5 | 申請日: | 2018-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3105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4 |
| 發明(設計)人: | 杜小磊;于海波;王浩;邢洪濱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46 | 分類號: | B60Q1/46;B60Q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畢翔宇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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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燈 控制 方法 汽車 | ||
1.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雨量傳感器、陽光傳感器、組合開關、左轉向燈、右轉向燈、安全氣囊控制器、碰撞傳感器及車身控制模塊,所述陽光傳感器與所述雨量傳感器電連接,所述安全氣囊控制器與所述碰撞傳感器電連接,所述雨量傳感器、所述組合開關、所述左轉向燈、所述右轉向燈及所述安全氣囊控制器均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
所述陽光傳感器用于采集光線強度信息,并根據所述光線強度信息向所述雨量傳感器輸出對應的光線強度等級;
所述雨量傳感器用于在所述組合開關處于自動工作模式時,采集雨量信息并確定所述雨量信息對應的雨量等級,根據所述雨量等級和所述光線強度等級確定當前環境的能見度等級,并在所述能見度等級未超過預設等級時,向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發送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
所述安全氣囊控制器用于根據所述碰撞傳感器發送的檢測信號判定所述汽車是否發生碰撞,并在確定所述汽車發生碰撞時,向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發送第二雙閃燈開啟指令;
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汽車的車速小于或等于預設值時,執行所述第二雙閃燈開啟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轉向燈和所述右轉向燈同時開啟,在所述汽車的車速大于所述預設值且接收到轉向燈開啟指令時,則執行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轉向燈或所述右轉向燈開啟,在所述汽車的車速大于所述預設值且未接收到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時,則執行所述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轉向燈和所述右轉向燈同時開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還用于在未接收到所述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和所述第二雙閃燈開啟指令且接收到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時,則執行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轉向燈或所述右轉向燈開啟;在未接收到所述第二雙閃燈開啟指令且未接收到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且接收到所述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時,則執行所述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轉向燈和所述右轉向燈同時開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還用于在執行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的過程中接收到轉向燈關閉指令時,則控制所述左轉向燈或所述右轉向燈關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還包括攝像頭、車道輔助控制模塊、電子穩定控制裝置及轉角傳感器,所述攝像頭及所述電子穩定控制裝置均與所述車道輔助控制模塊電連接,所述電子穩定控制裝置與所述轉角傳感器電連接;
所述攝像頭用于采集所述汽車所在的車道信息,并將所述車道信息發送至所述車道輔助控制模塊;
所述電子穩定控制裝置用于通過所述轉角傳感器獲取所述汽車的轉向盤的角度信息,并將所述角度信息發送至所述車道輔助控制模塊;
所述車道輔助控制模塊用于依據所述車道信息及所述角度信息向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發送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或所述轉向燈關閉指令。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汽車的車速大于所述預設值且接收到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時,判斷所述汽車是否為前進狀態,當所述汽車為前進狀態時,則依據所述轉向燈開啟指令控制所述左轉向燈或所述右轉向燈開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雨量傳感器中預先存儲有能見度分級表,所述能見度分級表包括雨量等級、光線強度等級與能見度等級的對應關系,所述雨量傳感器用于根據所述雨量等級和所述光線強度等級在所述能見度分級表中確定對應的能見度等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雨量傳感器還用于在所述能見度等級提高至超過所述預設等級時,向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發送雙閃燈關閉指令;
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還用于在執行所述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時,依據所述雙閃燈關閉指令控制所述左轉向燈和所述右轉向燈同時關閉。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還包括組合儀表,所述組合儀表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
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還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時,依據所述第一雙閃燈開啟指令向所述組合儀表發送提示信息,以提示駕駛員降低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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