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后碰撞安全性概況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999715.0 | 申請日: | 2018-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664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5 |
| 發明(設計)人: | 沈瑋 | 申請(專利權)人: | 昶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9/02 | 分類號: | B60R19/02;B60K1/04;B62D21/15 |
| 代理公司: | 上海脫穎律師事務所 31259 | 代理人: | 脫穎 |
| 地址: | 中國香***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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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碰撞梁 電動車輛 后保險杠 后輪拱 耦接 縱向方向延伸 碰撞安全性 碰撞系統 八邊形 延伸 | ||
1.一種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所述后碰撞系統包括:
左碰撞梁,所述左碰撞梁與所述電動車輛的后輪拱的后部耦接并且延伸到所述電動車輛的后保險杠;以及
右碰撞梁,所述右碰撞梁與所述后輪拱的后部耦接并且延伸到所述后保險杠,其中: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的至少一部分限定大致八邊形形狀;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限定內部,所述內部包括沿縱向方向延伸的多個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所述多個肋中的每一個包括:
從所述碰撞梁中的一個的頂壁延伸到所述碰撞梁中的所述一個的底壁的豎直肋;以及
從所述碰撞梁中的所述一個的第一側壁延伸到所述碰撞梁中的所述一個的第二側壁的水平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在所述電動車輛的行李箱的任一側上間隔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由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的外壁與所述多個肋之間的區域限定的空間是五邊形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包括:
通過第一對角壁與第一側壁耦接的頂壁;
通過第二對角壁與所述第一側壁耦接的底壁;
通過第三對角壁與所述底壁耦接的第二側壁;以及
將所述第二側壁和所述頂壁耦接的第四對角壁。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所述多個肋包括:
從所述頂壁的中心延伸到所述底壁的中心的第一肋;以及
從所述第一側壁的中心延伸到所述第二側壁的中心的第二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由擠壓成形的鋁構成。
8.一種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所述后碰撞系統包括:
左碰撞梁,所述左碰撞梁與所述電動車輛的后輪拱的后部耦接并且延伸到所述電動車輛的后保險杠;以及
右碰撞梁,所述右碰撞梁與所述后輪拱的后部耦接并且延伸到所述后保險杠,其中: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具有包括頂壁、底壁、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的外周邊;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的外周邊限定內部,所述內部包括沿縱向方向延伸并且將所述外周邊的至少兩個壁耦接在一起的多個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所述多個肋中的每一個包括:
從所述碰撞梁中的一個的頂壁延伸到所述碰撞梁中的所述一個的底壁的豎直肋;以及
從所述碰撞梁中的所述一個的第一側壁延伸到所述碰撞梁中的所述一個的第二側壁的水平肋。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在所述電動車輛的行李箱的任一側上間隔開。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后碰撞系統,其中:
由所述左碰撞梁和所述右碰撞梁中的每一個的外周邊與所述多個肋之間的區域限定的空間是五邊形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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