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動力電池循環耐久測試裝置及其測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832030.7 | 申請日: | 2018-07-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883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5 |
| 發明(設計)人: | 楊玉梅;韓友國;吳洪濤;姚朝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R31/392 | 分類號: | G01R31/392 |
| 代理公司: | 蕪湖安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尹安 |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蕪湖市***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動力電池 循環 耐久 測試 裝置 及其 方法 | ||
1.一種動力電池循環耐久測試裝置的測試方法,所述的動力電池設置在動力電池組系統中,所述的動力電池組系統與車載充電機通過電路連接;所述的動力電池循環耐久測試裝置設置用于慢充電的交流充電樁、用于快充電的直流充電樁、充放電及測試設備;
在動力電池循環耐久測試的狀態下,所述的直流充電樁、充放電及測試設備分別通過線束與動力電池組系統連接,所述的交流充電樁通過線束與車載充電機連接;
所述的動力電池組系統和車載充電機設置在恒溫箱中;
所述的充放電及測試設備通過網線與電腦連接;
所述的直流充電樁、充放電及測試設備與動力電池組系統連接的線束以及所述的交流充電樁與車載充電機連接線束,均為CAN線;所述的CAN線至少包括整車CAN線與快充CAN線;當對動力電池組系統使用充放電及測試設備模擬放電時,整車CAN同時記錄充放電設備及測試數據、動力電池組系統數據;在使用交流充電樁進行慢充電時,整車CAN同時記錄動力電池組系統數據、慢充原始幀數據;在使用直流充電樁進行快充電時,整車CAN記錄動力電池組系統數據,快充CAN記錄快充原始幀數據;快充原始幀數據、慢充原始幀數據使用PCAN工具進行記錄;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測試方法的過程為:
1)、首先,通過整車轉鼓試驗獲得NEDC工況下動力電池組系統數據、車輛運行過程中電流數據,進行初步分析后得到一個完整的、可供充放電設備運行的NEDC工況數據;
2)、然后,在循環耐久試驗正式開始前,對動力電池組系統進行預處理,以確保動力電池組系統處于激活和穩定的狀態,并獲得動力電池組系統容量初始值C0;
3)、最后,循環運行標準循環工況,直至動力電池組系統容量保持率低于80%,記錄此時累計充放電次數,以及累計理論續駛里程;
所述的動力電池組系統循環耐久測試方法過程中用到的放電工況均為該NEDC工況數據;
所述的標準循環工況主要包括三次充放電測試,其中,充電測試包含兩次慢充電測試和一次快充電測試,放電測試均為NEDC放電工況測試;
在所述的1)中:
將動力電池組系統使用企業推薦的充電方式充滿電后,將其搭載整車,然后將整車在轉鼓臺架上循環運行NEDC工況直至跟不上NEDC工況曲線,該過程中始終記錄電池組系統數據、車輛運行過程中電流數據;通過對整車轉鼓試驗采集數據分析,形成可供充放電設備運行的NEDC工況數據,該數據中至少包括一個完整的NEDC工況;
在所述的2)中:
所述的預處理的具體步驟按照GB/T31467.2-2015中6.1.1進行,以確保動力電池組系統處于激活和穩定的狀態;直至動力電池組系統連續3次的放電容量極差小于3%,則完成預處理;其中,預處理過程中連續3次平均放電容量可認為動力電池組系統容量初始值C0;
在所述的3)中:
標準循環工況主要包括三次充放電測試,其中放電測試均為NEDC放電工況測試;充電測試包含2次慢充電測試和1次快充電測試,具體如下:
a、使用慢充樁對動力電池組系統充電直至100%SOC,或者達到企業規定的充電截止條件,然后按靜置條件靜置;
b、使用充放電設備模擬整車運行情況,循環運行NEDC放電工況,直至達到企業規定的最低SOC,或達到企業規定的放電截止條件,記錄第1次放電容量C1,并計算本次理論續駛里程M1;然后按靜置條件靜置;
c、重復上述步驟a~b一次,記錄第2次放電容量C2,并計算第2次理論續駛里程M2;
d、使用快充樁對動力電池組系統充電直至100%SOC,或者達到企業規定的充電截止條件;然后按靜置條件靜置;
e、使用充放電設備模擬整車運行情況,循環運行NEDC放電工況,直至達到企業規定的最低SOC,或達到企業規定的放電截止條件,記錄第3次放電容量C3,并計算第3次理論續駛里程M3;然后按靜置條件靜置;
所述的靜置條件為:靜置時間大于30min,且電池組系統檢測的最高溫度點達到企業規定的溫度條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832030.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