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元件封裝體以及包括該發光元件封裝體的背光單元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40296.4 | 申請日: | 2012-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653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21 |
| 發明(設計)人: | 吳承炫;金平國;李承訓;閔天基;林靜亞;任峻亨;鄭喆熏;鄭普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流明斯 |
| 主分類號: | H01L33/62 | 分類號: | H01L33/62;H01L33/54;H01L33/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呂琳;宋東穎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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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元件封裝體 模塑料 反射結構 開口 背光單元 發光元件 開口部 引線框 電連接 熱輻射 發光 外部 | ||
1.一種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包括:
引線框,形成有第一引線及第二引線;
發光元件,與所述第一引線或第二引線電連接;
模塑料,與所述引線框相結合,形成有用于發出來自所述發光元件的光的開口;以及
反射結構,具有與所述模塑料的所述開口相對應的開口部,并且所述反射結構接觸所述模塑料,
所述模塑料的開口的上部直徑與所述反射結構的開口部的下部直徑相一致,
所述第一引線和第二引線從所述模塑料的外部露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塑料的開口的上部直徑大于所述模塑料的開口的下部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的開口部的下部直徑小于所述反射結構的開口部的上部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塑料的開口的內面和所述反射結構的開口部的內面的各截面連續形成在一直線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包括放射部,所述放射部形成為放射形狀,所述放射形狀相對于所述發光元件所產生的光的發射方向從所述模塑料呈放射狀地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的放射狀表面相對于所述發光元件所產生的光的主要發射方向形成預設角度。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的放射狀表面從接觸所述模塑料的點到遠離所述模塑料的第一點相對于所述發光元件所產生的光的主要發射方向形成第一角度,并且從所述第一點到相對于所述第一點進一步遠離所述模塑料的第二點相對于所述發光元件所產生的光的主要發射方向形成第二角度,所述第二角度大于所述第一角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塑料的開口形成有第一樹脂層,所述第一樹脂層全部或部分地填充至模塑料的開口。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塑料的開口形成有第一樹脂層,所述第一樹脂層形成至所述反射結構的開口部的上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包括支撐部分,所述支撐部分接觸所述模塑料并且連續地或不連續地沿所述模塑料的所述開口的周緣設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塑料的開口形成有第一樹脂層,所述第一樹脂層被填充至所述反射結構的支撐部分的下端。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塑料包括支撐部分,所述支撐部分連續地或不連續地沿所述開口的周緣設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塑料的開口形成有第一樹脂層,所述第一樹脂層被填充至所述模塑料的支撐部分的下端。
14.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塑料的開口形成有第一樹脂層,并形成有覆蓋所述第一樹脂層與所述反射結構的所述放射狀表面接觸的第二樹脂層。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粘合層,所述粘合層位于所述模塑料和所述反射結構之間的區域的至少一部分內以將所述反射結構固定到所述模塑料上。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發光元件封裝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層的厚度沿遠離所述發光元件的方向逐漸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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