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低液限粉土復合改良路基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420266.X | 申請日: | 2018-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585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丁磊;王春堂;馬洪明;孫甲奇;潘國安;喬軍亭;張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二十三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0 | 分類號: | C04B28/00;E01C3/00 |
| 代理公司: |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 51221 | 代理人: | 劉童笛;龐啟成 |
| 地址: | 276826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低液限粉土 復合改良劑 路基材料 改良 制備 復合 材料力學性能 木質素磺酸鹽 協(xié)同增效作用 大規(guī)模應用 耐水穩(wěn)定性 原材料制備 道路建設 骨料粒徑 熟石灰 重量份 干土 骨料 石膏 路基 水泥 | ||
1.一種低液限粉土復合改良路基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以干土計)原材料制備而成:3-5份的復合改良劑、7-15份的骨料和80-90份的低液限粉土;所述的復合改良劑是由水泥、石膏、熟石灰和木質素磺酸鹽制備得到的;所述的骨料粒徑為0.1-0.5mm。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基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改良劑中水泥、石膏、熟石灰和木質素磺酸鹽的物質的量之比為5-10︰2-5︰4-6︰0.5-1。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路基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改良劑中水泥、石膏、石灰和木質素磺酸鹽的物質的量之比為8︰3︰5︰0.8。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基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質素磺酸鹽為木質素磺酸鈉、木質素磺酸鉀、木質素磺酸鈣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基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骨料為礦渣或爐渣中的一種或多種。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基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骨料粒徑為0.2-0.4mm。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基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以干土計)原材料制備而成:4份的復合改良劑、11份的骨料和85份的低液限粉土。
8.一種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的路基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原材料準備:
復合改良劑:將水泥、石膏、熟石灰和木質素磺酸鹽按照配比進行混合,得到復合改良劑;
骨料:將礦渣或爐渣進行粉碎,過篩,得到骨料;
(2)路基材料的制備:將步驟(1)的復合改良劑、骨料和低液限粉土混合均勻后,加水攪拌,得到低液限粉土復合改良路基材料。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路基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攪拌的速度為60-120r/min,時間為5-20min。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路基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復合改良路基材料的含水量控制在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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