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324118.8 | 申請日: | 2018-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0873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26 |
| 發明(設計)人: | 余誠;孟永立;陳文尹;杜江山;隗志遠;邢彪;姚大闖;馮冀蒙;章育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學 |
| 主分類號: | E21D9/14 | 分類號: | E21D9/14;E21D9/04;E21D9/00;E21D11/10;E21D20/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信博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51200 | 代理人: | 張輝 |
| 地址: | 230022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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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開挖 外露 超大斷面 軟弱土體 支護 臺階法 回填 淺埋 硬巖 施工 地表 隧道 超大斷面隧道 上臺階開挖 注漿量 邊坡 錨網 | ||
1.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對外露地表影響范圍內的軟弱土體進行清除,對軟弱土體的邊坡進行錨網噴防護;
步驟2:對軟弱土體的范圍進行判定,如果軟弱土體的范圍大于CD法右上導洞的范圍,則進行步驟3;如果軟弱土體的范圍小于右上導洞的范圍,則進行步驟4;
步驟3:對于進行套拱施作的情況,設定隧道的開挖斷面為臺階法開挖斷面:上臺階為第A開挖部,下臺階的左右兩側為第B開挖部,下臺階的核心土為第C開挖部;
還包括第A支護部、第B支護部和第C支護部;其中第A支護部為第A開挖部所對應的上臺階初期支護,第B支護部為第B開挖部所對應的左右邊墻初期支護,第C支護部為第C開挖部所對應的仰拱初期支護;
臺階法開挖隧道的具體過程為:先進行回填土施作;對第A開挖部進行開挖,再對第A支護部進行支護;對第B開挖部進行開挖,再對第B支護部進行支護;對第C開挖部進行開挖,再對第C支護部進行支護;在整個開挖過程中,保持第B開挖部滯后于第A開挖部,第C開挖部滯后于第B開挖部;
步驟4:對于不進行套拱施作的情況,設定隧道的開挖斷面為CD法開挖斷面:右上導洞為第一開挖部,右下導洞為第二開挖部,所述右上導洞和右下導洞組成右側開挖部;左上導洞為第三開挖部,左下導洞為第四開挖部,所述左上導洞和左下導洞組成左側開挖部;
還包括第一支護部、第二支護部、第三支護部和第四支護部;其中,第一支護部為第一開挖部所對應的右側拱部初期支護及豎向支撐,第二支護部為第二開挖部的右側邊墻及部分仰拱初期支護及豎向支撐,第三支護部為第三開挖部所對應的左側拱部初期支護,第四支護部為第四支護部所對應的左側邊墻及部分仰拱初期支護;
采用CD法開挖隧道的具體過程為:對第一開挖部進行開挖,再對第一支護部進行支護;對第二開挖部進行開挖,再對第二支護部進行支護;對隧道拱部進行回填土壓實;對第三開挖部進行開挖,再對第三支護部進行支護;對第四開挖部進行開挖,再對第四開挖部進行支護;在整個開挖過程中,保持第二開挖部滯后于第一開挖部,第三開挖部滯后于第二開挖部,第四開挖部滯后于第三開挖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軟弱土體的開挖坡率小于1:0.75,并采用錨網噴進行防護,進而減少軟弱土體對隧道結構的影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整個開挖過程中,保持各開挖部的開挖斷面和各開挖部的縱向間距,開挖輪廓線要圓順,減少應力集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圍巖情況,在隧道開挖前還包括超前支護。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前支護采用地表注漿進行加固。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前支護采用超前錨桿進行支護。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大斷面硬巖隧道的淺埋外露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本淺埋外露施工方法適用于IV級圍巖、III級淺埋外露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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