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物質氣化系統及生物質氣化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168952.2 | 申請日: | 2018-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299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崔潔;殷科;聶鑫蕊;茹斌;宛政;郭泗勇;曾志偉;強璐;管志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J3/56 | 分類號: | C10J3/56;C10B53/00;C10B47/2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鄒玲 |
| 地址: | 200336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熱解氣 熱解氣出口 生物質氣化系統 流化床氣化爐 生物質氣化 分離器 連通 流化床熱解爐 焦炭出口 焦炭入口 生物質 燃氣 氣化劑入口 原料適應性 廢渣出口 高效利用 氣化效率 焦油 出灰口 粗燃氣 應用 出口 | ||
1.一種生物質氣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氣化系統包括流化床熱解爐、第一分離器和流化床氣化爐;
所述流化床熱解爐設有生物質入口、粗熱解氣出口和焦炭出口;
所述第一分離器設有粗熱解氣入口、熱解氣出口和第一出灰口;
所述流化床氣化爐設有焦炭入口、熱解氣入口、氣化劑入口、粗燃氣出口和廢渣出口,且所述熱解氣入口設有所述流化床氣化爐的上部;
所述粗熱解氣出口與所述粗熱解氣入口連通;所述焦炭出口與所述焦炭入口連通;所述熱解氣出口與所述熱解氣入口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氣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化床熱解爐還設有第一回料口,所述第一出灰口與所述第一回料口經第一回料腿連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氣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氣化系統還包括第二分離器,所述第二分離器設有粗燃氣入口、燃氣出口和第二出灰口;所述粗燃氣出口與所述粗燃氣入口連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生物質氣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化床熱解爐還設有燃氣入口;所述燃氣出口與所述燃氣入口連通;在所述燃氣出口與所述燃氣入口連通的管道上還設有一出氣管。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質氣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氣化系統還包括發電配套單元,所述發電配套單元分為兩類,一類包括依次相連的耦合冷卻系統和燃煤鍋爐,且所述出氣管與所述耦合冷卻系統的進氣口連通;另一類包括依次相連的直燃冷卻凈化系統和內燃機,且所述出氣管與所述直燃冷卻凈化系統的進氣口連通。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生物質氣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化床熱解爐還設有第二回料口,所述第二出灰口與所述第二回料口經第二回料腿連通。
7.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生物質氣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離器的型式為旋風分離器;所述第二分離器的型式為旋風分離器。
8.一種生物質氣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氣化方法采用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生物質氣化系統,所述生物質氣化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生物質在所述流化床熱解爐中熱解,得粗熱解氣和焦炭;
(2)所述粗熱解氣經所述第一分離器得熱解氣和灰分;
(3)所述焦炭與氣化劑在所述流化床氣化爐中發生氣化反應,所述熱解氣中的焦油在所述流化床氣化爐的上部進一步裂解,得粗燃氣和廢渣。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生物質氣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生物質為秸稈、果殼、竹制品、稻殼和木屑中的一種或多種;
和/或,所述生物質的含水率小于20%;
和/或,所述生物質的粒徑小于10mm。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生物質氣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熱解的溫度為400℃-550℃;
和/或,步驟(1)中,所述熱解的壓力為10kPag;
和/或,步驟(3)中,所述氣化反應的溫度為700℃-850℃;
和/或,步驟(3)中,所述氣化反應的壓力為0-50kPag。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168952.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