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頭戴式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51293.1 | 申請日: | 2018-0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5941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8 |
| 發明(設計)人: | 張人揚;韋長華;張維新;溫宏權;林瑞祥;林圣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1 | 分類號: | 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小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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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戴式 顯示裝置 | ||
1.一種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端元件,適于放置顯示裝置;以及
環形元件,具有一對壓縮部及一對旋轉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旋轉部分別位于各所述一對壓縮部的相對兩端,所述環形元件通過所述一對壓縮部連接于所述前端元件,所述一對壓縮部朝向所述前端元件壓縮時,所述一對旋轉部適于通過所述一對壓縮部的被壓縮而相對所述一對壓縮部旋轉,且所述一對旋轉部的旋轉方向彼此相反,所述環形元件還具有至少一連接部,且所述至少一連接部連接于所述一對壓縮部與所述一對旋轉部之間以形成間隙,以使所述一對旋轉部能移動或轉動而不受所述一對壓縮部的阻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元件具有容置空間,且所述環形元件配置于所述容置空間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元件還包括至少一導引件,且所述至少一導引件使旋轉中的所述一對旋轉部依據所述至少一導引件滑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導引件具有至少一導引斜面,且所述至少一導引斜面在自鄰近所述一對壓縮部至遠離所述一對壓縮部的方向上朝所述環形元件傾斜。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引斜面在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斜率。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導引件具有導引軌道,所述一對旋轉部的每一個包括連桿部,所述連桿部的一端樞接于所述導引軌道,且所述一對旋轉部適于通過所述連桿部在所述導引軌道中的滑動而旋轉。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連接部為U型結構,具有第二開口處,所述第二開口處朝向遠離所述前端元件的一側,且所述一對旋轉部適于通過所述一對壓縮部的被壓縮而朝向所述第二開口處彎曲。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連接部為樞軸結構使所述一對旋轉部以所述樞軸結構相對于所述一對壓縮部樞轉。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壓縮部為蜂巢狀空心結構。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壓縮部包括承靠部及至少一彈簧結構,且所述至少一彈簧結構配置于所述承靠部與所述前端元件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壓縮部或所述一對旋轉部具有波紋管結構。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壓縮部或所述一對旋轉部具有波紋管結構,所述波紋管結構包括至少兩段不同壓縮比例的波紋結構。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旋轉部的所述波紋管結構還具有加強肋結構,且所述加強肋結構位于遠離所述一對壓縮部的一側的所述波紋管結構上。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元件的材料包括具有彈性的熱塑性聚氨酯。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壓縮部及所述一對旋轉部的材料包括分別具有不同彈性的泡棉材料。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壓縮部及所述一對旋轉部的材料包括分別具有不同壓縮比例的泡棉材料。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壓縮部之一具有第一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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