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125420.0 | 申請日: | 2018-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847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7 |
| 發明(設計)人: | 付文杰;付宇鑫;張利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付文杰 |
| 主分類號: | B60L11/18 | 分類號: | B60L11/18;H02G3/02;B65H75/38;B65H75/4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1700 天津市***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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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線 導輪 電動車輛 輸導裝置 線纜 操作控制開關 電動車輛充電 收納 充電操作 充電過程 電動機構 外界電源 外接端 送出 充電 安置 | ||
1.一種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包括充電線、輸導裝置和控制開關;
所述充電線包括線纜和外接端;
所述輸導裝置包括電動機構、第一導輪和第二導輪,所述第一導輪和所述第二導輪之間安置所述線纜,所述線纜被所述第一導輪和所述第二導輪夾持;
操控所述控制開關,所述輸導裝置工作,所述電動機構驅動所述第一導輪和/或第二導輪運轉,對所述充電線進行輸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包括疊線裝置,所述疊線裝置包括第一界面和與所述第一界面相對的第二界面,所述第一界面與所述第二界面間距為M,所述線纜徑向尺寸為N,N<M<2N。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包括卷線裝置,所述卷線裝置包含轉輪、回復機構、動觸點和定觸點,所述轉輪用于收卷所述線纜,所述回復機構與所述轉輪配合使所述轉輪擁有回轉動力,所述動觸點設置于所述轉輪,所述定觸點與所述動觸點對應設置于一支架,所述動觸點能夠接觸并電性連接所述定觸點,所述線纜電性連接所述動觸點。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復機構采用彈性組件。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復機構采用電動組件,操作所述控制開關,所述電動組件與所述輸導裝置聯動運行,實現對所述充電線的輸送。
6.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開關設置于所述充電線的外接端。
7.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包括發聲裝置,所述充電線送出在外,閑置超過一個時間長度F,所述發聲裝置發聲,10秒≤F≤600秒。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包括發聲裝置,所述充電線送出在外,閑置超過一個時間長度F,所述發聲裝置發聲,10秒≤F≤600秒。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線送出在外,閑置超過一個時間長度G,所述輸導裝置工作,收回所述充電線,30秒≤G≤600秒。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線送出在外,閑置超過一個時間長度G,所述輸導裝置工作,收回所述充電線,30秒≤G≤6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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