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利用沉水植物去除湖泊底泥中重金屬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86115.5 | 申請日: | 2018-0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013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高海龍;程寒飛;詹茂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冶華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中冶華天南京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1/02 | 分類號: | C02F11/02;C02F101/20;C02F101/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偉智信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25 | 代理人: | 張岱 |
| 地址: | 243000 安徽省馬鞍山市***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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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植物 去除 湖泊 底泥中 重金屬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一種利用沉水植物去除湖泊底泥中重金屬的方法,主要針對目前湖泊底泥重金屬物理化學修復方法成本較高,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的缺點,提出了一種沉水植物對湖泊底泥重金屬進行原位修復的方法。所述的包括如下步驟:1)對待修復湖泊底泥的重金屬的含量進行檢測;2)根據檢測結果查重金屬沉水植物修復表,按照查表結果在待修復湖泊內種植對應品種和數量的沉水植物。本發明相較于其他方法,操作簡單,成本低且不會造成二次污染,更加環保。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湖泊底泥重金屬原位修復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利用沉水植物去除湖泊底泥中重金屬的方法。
背景技術
湖泊中重金屬的自然來源包括火山暴發、土壤和巖石風化、大氣沉降以及其他自然發生的活動。這些來源使得大量的重金屬在湖泊底泥中積聚。采礦、交通尾氣、生活以及工業污水等是湖泊中重金屬的主要人為源。重金屬有害且具有潛在風險性。湖泊中重金屬離子通常僅僅在不同價態或絡合化合物間轉換,難以從湖泊環境中去除。重金屬不僅對湖泊中的動物、植物有毒害作用,而且還會在食物鏈中富集,最終威脅人們的健康。
目前對于湖泊底泥重金屬的修復主要包括物理化學方法和生物方法,物理化學方法通常成本較高,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而生物方法作為一種經濟、高效、環保的治理手段具有其獨特的優勢,越來越被人們關注。但目前缺乏針對湖泊底泥重金屬原位生物修復的相關技術。
檢索發現,申請號CN201310184951.4、專利名稱《一種底棲動物和水生植物聯合去除水體銅污染的方法》提出一種用底棲動物和水生植物聯合去除水體中重金屬銅的方法,但是其重點為降低水體重金屬的濃度,且僅僅針對銅這一種重金屬,應用具有相當大的局限性。申請號CN201510166817.0、專利名稱《水生植物搭配種植削減入河地表徑流中重金屬的方法》利用水生植物對河流重金屬進行削減,難以應用于水文條件比河流更為復雜的湖泊中。
發明內容
為克服上述缺陷,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利用沉水植物去除湖泊底泥中重金屬的方法。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利用沉水植物去除湖泊底泥中重金屬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對待修復湖泊底泥的重金屬的含量進行檢測;
2)根據檢測結果查重金屬沉水植物修復表,按照查表結果在待修復湖泊內種植對應品種和數量的沉水植物。
較佳的,所述的重金屬包括下述兩種以上的重金屬:鎘、汞、砷、銅、鉛、鉻、鋅、鎳。
較佳的,還包括對不同重金屬的污染等級進行污染等級劃分的步驟,其中,所述的底泥重金屬污染等級劃分為未污染、輕微污染和重度污染。
較佳的,所述的重金屬為鎘、汞、砷、銅、鉛、鉻、鋅和鎳;其中,
未污染濃度(mg/Kg)為≤0.2、0.15、15、35、35、90、100和40,
輕微污染濃度(mg/Kg)為0.2~1.0、0.15~1.5、15~40、35~400、35~500、90~400、100~500和40~200,
重度污染濃度(mg/Kg)為>1.0、1.5、40、400、500、400、500和200。
較佳的,重金屬沉水植物修復表為:
鎘:種植金魚藻和/或大茨藻;
汞:種植苦草和/或黑藻;
砷:種植大茨藻和/或黑藻;
銅:種植穗狀狐尾藻和/或馬來眼子菜;
鉛:種植穗狀狐尾藻和/或黑藻;
鉻:種植金魚藻和/或微齒眼子菜;
鋅:種植穗狀狐尾藻和/或黑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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