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超聲波探頭和超聲波處置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92913.2 | 申請日: | 2017-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6894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2 |
| 發明(設計)人: | 藤崎健;坂本宜瑞;橫山謙;吉嶺英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林巴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B17/16 | 分類號: | A61B17/16;A61B17/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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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超聲波 探頭 處置 組件 | ||
1.一種超聲波探頭,其中,
該超聲波探頭具備:
探頭主體部,其將沿著長度軸線配設于基端側的超聲波換能器所產生的超聲波振動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從基端側向頂端側傳遞;以及
處置部,其沿著所述長度軸線設于所述探頭主體部的頂端側,利用所述超聲波振動切削處置對象,其中,該處置部具有:
與所述長度軸線正交或者大致正交的第1切削面;
第2切削面,其相比于所述第1切削面沿著所述長度軸線設于基端側,在該第2切削面與所述第1切削面之間具有第1臺階,該第2切削面與所述長度軸線正交或者大致正交;以及
第3切削面,其相比于所述第2切削面沿著所述長度軸線設于基端側,在該第3切削面與所述第2切削面之間具有第2臺階,該第3切削面與所述長度軸線正交或者大致正交,
在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從頂端側向基端側觀察時,該處置部具有如下部分,即,所述第1切削面中的沿著與所述長度軸線正交的第1正交方向的尺寸比所述第2切削面中的沿著所述第1正交方向的尺寸小的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從頂端側向基端側觀察時,所述第1切削面的面積比所述第2切削面的面積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所述第1切削面的包括第1緣部的區域形成為平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在所述第1切削面的所述第1緣部與所述第2切削面之間具有與所述長度軸線平行的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在所述第1切削面的所述第1緣部與所述第2切削面之間具有相對于所述長度軸線傾斜的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在所述第1切削面規定與所述長度軸線正交的中心線,
所述第2切削面相對于由所述長度軸線和所述中心線形成的假想面對稱地形成,所述第3切削面相對于由所述長度軸線和所述中心線形成的假想面對稱地形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所述處置部具有在內窺鏡的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從基端側向頂端側觀察時的視野中被識別的標識。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所述標識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在頂端具有所述第1切削面,該標識由相對于所述第2切削面突出的凸部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所述標識形成于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從頂端側向基端側觀察所述處置部時的最外緣。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所述第2切削面包括遠離所述長度軸線的第2緣部,所述第2切削面形成為平面。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在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從頂端側向基端側觀察所述處置部時,所述第2切削面的至少一部分相對于所述第1切削面暴露。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所述第1臺階的沿著所述長度軸線的第1高度與所述第2臺階的沿著所述長度軸線的第2高度一致,或者所述第1高度比所述第2高度高。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所述第1臺階的沿著所述長度軸線的第1高度比所述第2臺階的沿著所述長度軸線的第2高度低。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中,
在沿著所述長度軸線從頂端側向基端側觀察所述處置部時,所述處置部的最外緣具有多邊形狀、橢圓形狀或者田徑運動場的跑道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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