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91037.1 | 申請日: | 2017-08-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783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3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在亨;柳承恪;柳珍烈;崔員宰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宇造船海洋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3B25/16 | 分類號: | B63B25/16;B63H21/38;F17C6/00;F17C9/02;F17C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馬爽;臧建明 |
| 地址: | 韓國慶尚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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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蒸發 氣體 液化 系統 | ||
1.一種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包括:
壓縮機,用于壓縮蒸發氣體;
熱交換器,使用未被所述壓縮機壓縮的所述蒸發氣體作為制冷劑,通過熱交換來冷卻被所述壓縮機壓縮的所述蒸發氣體;
減壓器,設置在所述熱交換器下游,且降低由所述熱交換器冷卻的流體的壓力;
氣/液分離器,設置在所述減壓器下游,且將所述蒸發氣體分離成通過再液化產生的液化氣體與氣態蒸發氣體;以及
第二濾油器,設置在所述減壓器下游,以過濾與經歷由所述減壓器進行的減壓的所述流體混合的潤滑油,
其中通過所述氣/液分離器分離的所述液化氣體被供應到存儲罐,且所述壓縮機包括至少一個油潤滑型氣缸,且所述第二濾油器是低溫濾油器。
2.一種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包括:
壓縮機,用于壓縮蒸發氣體;
熱交換器,使用未被所述壓縮機壓縮的所述蒸發氣體作為制冷劑,通過熱交換來冷卻被所述壓縮機壓縮的所述蒸發氣體;
減壓器,設置在所述熱交換器下游,且降低由所述熱交換器冷卻的流體的壓力;
氣/液分離器,設置在所述減壓器下游,且將所述蒸發氣體分離成通過再液化產生的液化氣體與氣態蒸發氣體;以及
第二濾油器,設置在供應管線上,通過所述氣/液分離器分離的所述液化氣體經由所述供應管線被供應到存儲罐,
其中通過所述氣/液分離器分離的所述液化氣體被供應到所述存儲罐,且所述壓縮機包括至少一個油潤滑型氣缸,且所述第二濾油器是低溫濾油器。
3.一種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包括:
壓縮機,用于壓縮蒸發氣體;
熱交換器,使用未被所述壓縮機壓縮的所述蒸發氣體作為制冷劑,通過熱交換來冷卻被所述壓縮機壓縮的所述蒸發氣體;
減壓器,設置在所述熱交換器下游,且降低由所述熱交換器冷卻的流體的壓力;
氣/液分離器,設置在所述減壓器下游,且將所述蒸發氣體分離成通過再液化產生的液化氣體與氣態蒸發氣體;以及
第二濾油器,設置在供應管線上,通過所述氣/液分離器分離的所述氣態蒸發氣體經由所述供應管線被供應到所述熱交換器,
其中通過所述氣/液分離器分離的所述液化氣體被供應到存儲罐,且所述壓縮機包括至少一個油潤滑型氣缸,且所述第二濾油器是低溫濾油器。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二濾油器分離具有固相的潤滑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二濾油器設置在所述減壓器與所述氣/液分離器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3及5中任一項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二濾油器是向上排出型。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第二濾油器是向下排出型。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壓縮機將所述蒸發氣體壓縮到150巴至350巴的壓力。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壓縮機將所述蒸發氣體壓縮到80巴至250巴的壓力。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熱交換器包括微通道型流體通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其中所述熱交換器是印刷電路熱交換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蒸發氣體再液化系統,進一步包括:
旁通管線,所述蒸發氣體經由所述旁通管線在繞過所述熱交換器后供應到所述壓縮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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