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驗證軟件程序的方法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87838.0 | 申請日: | 2017-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740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S.米什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門子工業軟件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8/35 | 分類號: | G06F8/35;G06F11/34;G06F11/3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張凌苗;劉春元 |
| 地址: | 比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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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驗證 軟件 程序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在集成開發環境(113)中驗證軟件程序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包括:
由數據處理系統(100)基于軟件程序的規范來生成包括日志記錄語句的軟件程序的源代碼,其中,基于在軟件程序的規范中標記的元數據,將日志記錄語句附加在軟件程序的源代碼中的一個或多個位置處,其中,軟件程序的規范以建模語言來表示;
執行具有日志記錄語句的源代碼;
基于日志記錄語句在源代碼的執行期間生成一個或多個日志文件;
使用一個或多個日志文件以建模語言來生成源代碼(500)的表示;以及
使用以建模語言的源代碼(500)的表示來驗證軟件程序的源代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以過程編程語言來生成軟件程序的源代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驗證軟件程序的源代碼包括:
將以建模語言的源代碼(500)的表示與軟件程序的規范進行比較,其中軟件程序的規范是以建模語言的;
基于比較的結果來確定軟件程序的源代碼是否符合軟件程序的規范;以及
如果軟件程序的源代碼不符合軟件程序的規范,則更改軟件程序的源代碼。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以建模語言的源代碼(500)的表示包括統一建模語言(UML)圖。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軟件程序的規范以與系統相關聯的不同元素之間的交互的時間順序來指定系統的行為。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在軟件程序的源代碼的執行期間生成日志文件包括:
在源代碼的執行期間基于日志記錄語句來確定系統的元素之間的一個或多個交互;以及
以時間順序將系統的元素之間的一個或多個交互日志記錄在日志文件中。
7.一種數據處理系統(100),包括:
處理單元(102);以及
存儲器(104),其耦合到處理單元(102),其中存儲器(104)包括模型驅動開發模塊(114),模型驅動開發模塊(114)被配置成:
基于軟件程序的規范來生成包括日志記錄語句的軟件程序的源代碼,其中,基于在軟件程序的規范中標記的元數據,將日志記錄語句附加在軟件程序的源代碼中的一個或多個位置處,其中,軟件程序的規范以建模語言來表示;
執行具有日志記錄語句的源代碼;
基于日志記錄語句在源代碼的執行期間生成一個或多個日志文件;以及
使用一個或多個日志文件以建模語言來生成源代碼(500)的表示;
其中,模型驅動開發模塊(114)被配置成使用以建模語言的源代碼(500)的表示來驗證軟件程序的源代碼。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數據處理系統(100),其中,以過程編程語言來生成軟件程序的源代碼。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數據處理系統(100),其中,在驗證軟件程序的源代碼時,模型驅動開發模塊(114)被配置成:
將以建模語言的源代碼(500)的表示與軟件程序的規范進行比較,其中,軟件程序的規范是以建模語言的;
確定軟件程序的源代碼是否符合軟件程序的規范;以及
如果軟件程序的源代碼不符合軟件程序的規范,則更改軟件程序的源代碼。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數據處理系統(100),其中,以建模語言的源代碼的表示包括統一建模語言(UML)圖。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數據處理系統(100),其中,軟件程序的規范以與系統相關聯的不同元素之間的交互的時間順序來指定系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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