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有可移位的轎廂門的電梯轎廂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79250.0 | 申請日: | 2017-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880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6 |
| 發明(設計)人: | 卡爾·埃爾尼 | 申請(專利權)人: | 因溫特奧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3/08 | 分類號: | B66B13/08;B66B13/3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靖亮 |
| 地址: | 瑞士赫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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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移位 轎廂門 電梯 | ||
1.一種電梯設備,具有電梯轎廂(2)和布置在電梯轎廂(2)上的轎廂門(4),其中,轎廂門(4)包括:
至少一個能夠平移地移動的門扇(8、8’);
固定在電梯轎廂(2)上的引導軌(40),引導軌(40)形成用于平移地移動至少一個門扇(8、8’)的引導件;以及
用于驅動至少一個門扇(8、8’)的驅動結構(12),其中,驅動結構(12)能夠移動地支承在電梯轎廂(2)上,
借助設置在轎廂門上的轎廂門-豎井門聯接件實施轎廂門與豎井門的聯接,基于所述驅動結構(12)的能夠移動的支承,所述轎廂門-豎井門聯接件的水平位置能夠相對所述引導軌改變以聯接所述轎廂門與豎井門,
其中,轎廂門(4)是帶有兩個門扇(8、8’)的在中間打開的轎廂門(4),其中,在這兩個門扇(8、8’)中的每個門扇上都布置有轎廂門-豎井門聯接件(20、2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驅動結構(12)平行于引導軌(40)的取向能夠移動地支承在電梯轎廂(2)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驅動結構(12)能夠水平移動地支承在電梯轎廂(2)上。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驅動結構(12)具有轉向元件(14、16)和借助轉向元件(14、16)轉向的且繞轉的傳動皮帶(18),并且傳動皮帶(18)與至少一個門扇(8、8’)聯接,用于驅動至少一個門扇(8、8’),其中,轉向元件(14、16)間恒定地間隔,且能夠移動地支承在電梯轎廂(2)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轉向元件(14、16)構造成轉向滾輪。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驅動結構(12)包括門驅動馬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門驅動馬達與轉向元件(14、16)之一同軸地構造。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設備,帶有用于使得兩個恒定地間隔開的轉向元件(14、16)連接的連接元件(19)和用于引導轉向元件(14、16)的轉向元件引導件(17”)。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連接元件(19)借助至少兩個相同的且鏡對稱地布置的彈簧或防撞件能夠移動地支承在電梯轎廂(2)上。
10.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轎廂門(4)具有固定在電梯轎廂(2)上的門橫梁(42),在門橫梁(42)上固定著引導軌(40),其中,驅動結構(12)能夠移動地支承在門橫梁(42)上。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所述驅動結構(12)是皮帶驅動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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