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速度控制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78183.0 | 申請日: | 2017-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879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2 |
| 發明(設計)人: | 亞歷山大·布朗謝;瓦倫蒂娜·恰拉;澤維爾·迪布爾;西蒙·米紹 | 申請(專利權)人: | 標致雪鐵龍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14 | 分類號: | B60W30/14;B60W30/18;B60W10/06;B60W10/08;B60W20/14;B60W50/08;B60W1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旭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67 | 代理人: | 瞿衛軍;王瑩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減速 駕駛輔助裝置 自動減速功能 減速控制 車輛超速 速度控制 配備 | ||
一種用于控制車輛的速度的方法,該車輛配備有自動減速功能,該自動減速功能至少接收可由駕駛員選擇的車輛的第一最大減速設定值和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該車輛還配備有駕駛輔助裝置,其使用該自動減速功能以控制減速,以便保持車輛的設定速度。該方法包括第一步驟和第二步驟,該第一步驟旨在將駕駛輔助裝置的減速控制限制為由駕駛員從第一最大減速設定值和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中選擇的最大減速設定值,然后在車輛超速(205)且駕駛員沒有加速請求(206)的情況下,該第二步驟旨在將駕駛輔助裝置的減速控制限制為小于或等于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在車輛的減速階段期間調整車輛的速度的方法。
本發明尤其但非限制性地涉及機動車輛領域中的應用。
背景技術
在該領域中,已知使用稱為速度調節器的速度控制方法,其基于駕駛員給出的速度設定值而在該設定值周圍調節車輛的速度,而無需駕駛員致動制動踏板或加速踏板,對制動踏板上的作用會自動停用速度調節器。
還已知的是,駕駛員可以選擇減速水平,其在腳從加速器踏板抬起時自動施加。在腳抬起而速度調節器激活的情況下,該調節器將由駕駛員先前選擇的減速水平作為最大減速設定值,但是并不總是適應速度調節器所遇到的情況。
特別地,當速度控制器被啟用時,并且在踩下加速踏板以進行超車之后或車輛處于陡峭下坡時,車輛相對于速度設定值處于超速狀態并應該快速返回到其設定速度,從而遵循駕駛員的意愿,并且不會在可能是“緊急情況”的情況下由于車輛缺乏反應性而給予駕駛員不適感或不安全感。
專利文獻FR-A-2 839 284公開了一種用于調節機動車輛的速度的方法和裝置,以及允許通過車輛駕駛員更好地規定加速度和/或減速度的控制元件。為此,根據車輛的加速值和/或減速值來執行速度調節,該加速值和/或減速值通過控制元件進行規定,該控制元件的功能不同于加速或制動踏板的功能。通過致動控制元件,在多個加速值和/或減速值中選擇一個值。
該專利文獻FR-A-2 839 284的解決方案具有能夠改變加速度或減速度并因此使速度調節方法適應于某種情況的優點,但這需要駕駛員的干預:要么通過引起速度調節方法的停用的對制動器的致動;要么通過對控制元件的致動,這引起延遲,該延遲與駕駛員的反應相關并有損于車輛的反應性,這特別是在緊急情況下產生妨害。此外,這種駕駛員的干預是不舒服的且分散了該駕駛員的駕駛行為。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該缺點,特別是通過優化調節車輛速度的調節方法。
為此目的,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控制車輛的速度的方法,該車輛配備有自動減速功能,該自動減速功能具有第一運行模式和第二運行模式,該第一運行模式和第二運行模式分別對應于可由駕駛員選擇的車輛的第一最大減速設定值和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第一最大減速設定值小于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車輛還配備有駕駛輔助裝置,其使用自動減速功能以控制減速,以便將車輛保持在設定速度。然后,該方法包括第一步驟以及第二步驟,該第一步驟旨在將駕駛輔助裝置的減速控制限制為由駕駛員從第一最大減速設定值和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所選擇的最大減速度設定值,然后,在車輛超速的情況下且在駕駛員沒有加速請求時,該第二步驟旨在將駕駛輔助裝置的減速控制限制為小于或等于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的值。
因此,該方法以自動的方式并不為駕駛員所知地允許最適合于車輛狀況的駕駛輔助裝置的減速控制,由于這種允許受限于第二最大減速設定值,而該第二設定值已經是駕駛員對于自動減速功能的可能選擇,所以不會使駕駛員感到驚訝。
駕駛員無需進行任何干預,并且因此駕駛輔助裝置保持激活。特別地,在無意的超速的情況下,如在超車之后或在下坡時,駕駛員不再需要踩下制動踏板,這種操作會使駕駛輔助系統停用。
在本文獻的整個文本中,將激活的駕駛輔助裝置理解為駕駛員所選擇而無需操作的駕駛輔助裝置。停用的駕駛輔助裝置需要駕駛員的第二次選擇以再次激活。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標致雪鐵龍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標致雪鐵龍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80078183.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