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53939.6 | 申請日: | 2017-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618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尹泰淵;金明吉;李東珍;鄭賢俊;韓宗熙;蘇廣赫;俞哉旭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5/655 | 分類號: | H04N5/655;H04N5/645;H04N5/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楊莘 |
| 地址: | 韓國京畿道水***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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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 ||
1.顯示裝置,包括:
顯示面板;
框殼,具有矩形環形狀以覆蓋所述顯示面板的前表面的外側端部;以及
蓋構件,聯接至所述框殼,
其中,所述框殼包括由金屬制成的條狀構件,所述條狀構件彎曲成所述條狀構件的相對端部彼此面對,以及
所述蓋構件覆蓋所述條狀構件的彼此面對的相對端部,并且包括蓋部和聯接部,所述蓋部沿平行于所述顯示面板的方向延伸并覆蓋所述框殼的與所述條狀構件的端部相鄰的部分,所述聯接部跨過所述框殼的底部從所述蓋部延伸并且部分到達所述框殼的后側,所述蓋部在所述框殼的前方覆蓋所述條狀構件的彼此面對的相對端部并且所述聯接部聯接至所述框殼的底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條狀構件的彼此面對的相對端部位于所述框殼的下部中心處,以及所述蓋構件聯接至所述框殼的所述下部中心。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框殼包括:
框架部,圍繞所述顯示面板的外側;以及
支承部,從所述框架部向內延伸且支承所述顯示面板的背面的外側部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條狀構件是擠壓成型的且具有與所述框架部和所述支承部對應的截面形狀。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蓋部具有形成在所述蓋部的前側上的徽標。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
加強框,聯接至所述框殼的下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支架,其中,
所述支架包括:腿部,支承在底板上;頸部,從所述腿部向上延伸;以及頸蓋,容納所述頸部,
其中,所述頸部包括布線收納槽,所述布線收納槽設置在所述頸部的外側上以收納布線,以及
其中,所述頸蓋覆蓋所述布線收納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頸蓋包括在前后方向上彼此聯接的前蓋和后蓋,且所述頸部接納在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之間。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布線收納槽在所述頸部的背表面上豎直地延伸,且所述布線收納槽的上端在徑向方向上向上傾斜地延伸。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后殼體,以形成所述顯示裝置的背表面,
其中,所述后殼體包括端子容納部和端子蓋,其中,所述端子容納部凹陷地設置在所述后殼體的背表面上且具有設置在所述端子容納部中的連接端子,且所述端子蓋覆蓋所述端子容納部,以及
其中,所述端子蓋包括配置成允許布線穿過的第一布線穿過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前蓋包括配置成允許布線穿過的第二布線穿過部,以及
其中,所述后蓋包括設置在所述后蓋的下后側上且配置成允許布線穿過的第三布線穿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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