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折疊鉸接臂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53823.2 | 申請日: | 2017-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611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9 |
| 發明(設計)人: | L·朱弗里達 | 申請(專利權)人: | 皮爾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B19/00 | 分類號: | A45B19/00;A45B19/10;A45B25/2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朱立鳴 |
| 地址: | 意大利***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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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柔性元件 鉸接臂 可滑動地 可折疊 陽傘 柄部 單件 | ||
1.一種可折疊鉸接臂,所述臂至少包括連接在一起的構造成連接于陽傘(5)的柄部(4)的第一桿(2)和第二桿(3)、連接于所述第二桿(3)的至少第三桿(11)、和連接于所述第三桿(11)的第四桿(15);將所述第一桿(2)與所述第三桿(11)連接的第一柔性元件(13),以及將所述第四桿(15)與所述第二桿(3)連接的第二柔性元件(17);
所述第一桿、所述第二桿、所述第三桿和所述第四桿(2、3、11、15)以及所述第一柔性元件和所述第二柔性元件(13、17)是單件;
所述鉸接臂的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柔性元件(17)具有可滑動地約束于所述第二桿(3)的第一部分(19)和可滑動地約束于所述第三桿(11)的第二部分(2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柔性元件(17)的所述第一部分(19)構造成,在所述第四桿(15)相對于所述第三桿(11)的相對旋轉之后從第一端部位置到達第二端部位置,所述相對旋轉在所述可折疊鉸接臂(1)布置在其打開位置時發生。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臂,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可折疊臂(1)的打開和關閉操作期間,在所述第三桿(11)相對于所述第二桿(3)和/或所述第四桿(15)相對于所述第三桿(11)的相對旋轉之后,所述第二柔性元件(17)的所述第二部分(20)沿著所述第三桿(11)延伸,反之亦然,并且同時,所述第二柔性元件(17)的所述第一部分(19)構造成保持在兩個所述端部位置中的一個位置處。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柔性元件(17)具有將所述第一部分(19)與所述第二部分(20)連接的相應的脆質線(21)。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柔性元件(17)的所述第一部分(19)在所述第二桿(3)的連接端(3a)的近側和所述第三桿(11)一起連接于所述第二桿(3)。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3)的其中一個端部(3a)包括在所述第一桿(2)相對于所述第二桿(3)的所述相對旋轉期間繞相應的旋轉軸線(10a)自由旋轉的銷(10)。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3)的端部(3a)包括接觸裝置(22),所述接觸裝置(22)構造成在所述第一桿(2)相對于所述第二桿(3)的相對旋轉之后、具體是在從所述可折疊臂(1)的所述關閉位置到所述打開位置的過程期間與所述陽傘(5)的所述柄部(4)的端部部分或頭部(8)接觸。
8.一種陽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陽傘包括多個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可折疊鉸接臂(1),所述可折疊臂(1)構造成打開和關閉同一傘面(7);所述可折疊臂(1)的關閉位置對應于所述陽傘(5)的所述傘面(7)的關閉位置,并且所述可折疊臂(1)的打開位置對應于所述陽傘(5)的所述傘面(7)的打開位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陽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3)具有相應的端部(3a),所述端部(3a)設計成與所述陽傘(5)的所述柄部(4)相關聯、具體地聯接于所述陽傘(5)的所述柄部(4)的所述端部部分或頭部(8)。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陽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2)構造成連接于可沿所述柄部(4)滑動的元件(6),以用于控制所述陽傘(5)的所述傘面(7)的打開和關閉。
11.如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陽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陽傘(5)的所述柄部(4)的所述端部部分或頭部(8)具有多個用于容納和保持相應的銷(10)的座部(23);每個所述座部(23)設計成容納和保持相應的所述銷(10),其中,所述銷(10)繞相應的旋轉軸線(10a)、具體是在對應于所述可折疊臂(1)的所述關閉位置和所述打開位置的兩個端部位置之間自由旋轉。
12.如權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陽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陽傘(5)的柄部(4)的所述端部部分或頂部(8)具有多個座部(24),每個所述座部(24)至少部分地與所述可折疊臂(1)的所述打開位置中的所述第二桿(3)的所述端部(3a)的相應所述接觸裝置(22)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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