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80028648.1 | 申請日: | 2017-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1501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P·G·M·范斯蒂珀特;S·F·布勞威爾;R·P·胡根布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荷蘭反光鏡控制器國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072 | 分類號: | B60R1/0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蘇娟;朱利曉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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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裝置 調節(jié) 機構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后視裝置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包括:基架,用于附接至機動車輛,以及后視元件支撐件,用于支撐后視元件,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通過鉸鏈結構可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基架以圍繞第一樞轉軸線樞轉,所述調節(jié)機構進一步包括:第一電動馬達和配合的第一減速齒輪,用于使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相對于所述基架圍繞所述第一樞轉軸線樞轉,其中,所述第一電動馬達具有第一輸出軸和第一馬達殼體,所述第一馬達殼體具有平行于所述第一輸出軸測量的長度,所述第一馬達殼體具有高度并具有等于或大于其高度的寬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馬達殼體的寬度并非遠小于所述第一馬達殼體的長度,即所述第一馬達殼體的長度是所述第一馬達殼體寬度的至多110%,其中,所述鉸鏈結構進一步布置為允許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和所述基架圍繞第二樞轉軸線樞轉,所述調節(jié)機構進一步包括:第二電動馬達和配合的第二減速齒輪,用于使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相對于所述基架圍繞所述第二樞轉軸線樞轉,其中,所述第二電動馬達具有第二輸出軸和第二馬達殼體,所述第二馬達殼體具有平行于所述第二輸出軸測量的長度,所述第二馬達殼體還具有高度并具有等于或大于其高度的寬度,其中,設置在一個馬達殼體的前壁外側的前馬達支撐件和設置在該馬達殼體的后壁外側的后馬達支撐件之間的距離并非遠大于相應馬達殼體的寬度,是相應馬達殼體寬度的至多12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所述馬達殼體的長度大致等于所述馬達殼體的寬度,即所述馬達殼體的長度是所述馬達殼體寬度的至多110%,并且所述馬達殼體的長度為所述馬達殼體寬度的至少90%。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所述第一電動馬達和所述第二電動馬達中的至少一個設置有用于轉動相應軸的相應轉子,其中,所述轉子具有沿所述軸的縱向測量的長度,轉子長度并非遠大于相應馬達殼體的高度,所述轉子長度是所述馬達殼體高度的至多110%。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其中一個電動馬達的轉子的直徑大于或等于該轉子的長度,其中,轉子長度沿該馬達的軸的縱向測量。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所述基架和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中的一個形成殼體,用于容納至少所述第一電動馬達和所述第一減速齒輪。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所述基架和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中的一個至少部分地嵌套在所述基架和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中的另一個內。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所述基架和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布置為在形成部分球面的外限定表面和內限定表面上彼此滑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所述基架和所述后視元件支撐件中的限定形成部分球面的所述外限定表面的一個形成用于容納至少所述第一電動馬達和所述第一減速齒輪的所述殼體。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所述殼體形成為球形段或球形帽,或包括形成為球形段或球形帽的部件。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至少一個馬達殼體位于所述球形段或所述球形帽的假想中央平面后方,其中,所述假想中央平面沿所述球形段或所述球形帽的假想中央軸線的直立方向延伸。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相應殼體的前壁和/或設置在所述前壁外側的前馬達支撐件位于所述殼體中間。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相應殼體的前壁和/或設置在所述前壁外側的前馬達支撐件位于所述殼體中間的后方。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后視裝置調節(jié)機構,其中,相應電動馬達的轉子位于所述殼體中間的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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