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可移動式家具部件的彈出裝置及家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26577.1 | 申請日: | 2017-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72653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5 |
| 發明(設計)人: | S·克勞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保羅海蒂詩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16 | 分類號: | E05F1/16;A47B88/467;A47B88/46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11410 | 代理人: | 楊黎峰;鐘錦舜 |
| 地址: | 德國基***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移動式 家具 部件 彈出 裝置 | ||
1.一種具有驅動元件(19、19’)的用于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的彈出裝置(6、6’),所述驅動元件(19、19’)由至少一個彈簧(15)預加載,且借助于所述驅動元件(19、19’),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能夠從關閉位置移動到開啟位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彈簧(15)能夠在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沿移位距離的關閉或開啟運動期間移入加載位置,并且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能夠在所述關閉位置與所述至少一個加載的彈簧(15)一起被鎖定,其中設置有止回器,如果在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的關閉或開啟運動期間對所述彈簧(15)的加載尚未結束,則所述止回器限制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的開啟或關閉運動,其特征在于,所述止回器包括小齒輪(14),所述小齒輪(14)在導軌(12、12’)中受引導,并且在關閉或開啟運動期間,與齒條(11、11’)接合,且能夠借助于鎖定元件(17)固定就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小齒輪(14)在關閉或開啟方向上沿所述齒條(11、11’)可旋轉地受引導。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元件(17)布置在可移動托架(13)上,所述小齒輪(14)被可移位地安裝在所述可移動托架(13)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動托架(13)能夠與所述驅動元件(19、19’)一起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基本上L形的彎曲引導件(18)形成在所述可移動托架(13)上,所述小齒輪(14)的輪軸被可移位地安裝在所述引導件(18)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元件(17)構造為齒條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小齒輪(14)的導軌(12、12’)構造成環形,并且在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的移動期間和所述彈簧(15)的加載操作期間,所述小齒輪(14)能夠在關閉或開啟方向上沿所述齒條(11、11’)移動,而在開啟運動期間,所述小齒輪(14)能夠相距所述齒條(11、11’)一定距離而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12)包括鎖定或保持區段(22),所述小齒輪(14)能夠在所述鎖定或保持區段(22)上固定就位,以便鎖定所述彈簧(15)或所述可移動托架(1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小齒輪(14)的輪軸的導軌(12’)和用于將可移動托架(13’)鎖定至殼體(10’)的鎖定機構的控制元件(31)的另一導軌(30)設在所述殼體(10’)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出裝置與單獨的或集成的自動回縮設備組合。
11.具有抽屜或滑動門形式的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3)能夠借助于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彈出裝置(6、6’)而移動。
12.具有作為門或作為翻蓋的可移動式家具部件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動式家具部件能夠借助于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彈出裝置(6、6’)而移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保羅海蒂詩有限及兩合公司,未經保羅海蒂詩有限及兩合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80026577.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家具驅動裝置和用于家具的組合系統
- 下一篇:用于門、百葉窗或等同物的鉸鏈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