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鋁、鈷、鉻、和鎳的FCC材料及由其制成的產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23228.4 | 申請日: | 2017-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723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1 |
| 發明(設計)人: | J·林;X·嚴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科寧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C19/05 | 分類號: | C22C19/05;C22C19/07;B22F3/105;B33Y70/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譚冀 |
| 地址: | 美國賓夕***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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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固溶 固溶體結構 高溫性質 面心立方 沉淀相 新合金 改進 | ||
1.一種物質組合物,其包含:
2.2-8.6重量%的Al;
4.9-65.0重量%的Co;
4.3-42.0重量%的Cr;和
4.8-88.6重量%的Ni;
余量是任何任選的偶存元素和雜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偶存元素包含至多0.15重量%的C、至多0.15重量%的B、至多0.5重量%的Hf和至多0.5重量%的Zr。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物質組合物包括2.4-7.8重量%的Al、5.5-59.1重量%的Co、4.8-38.2重量%的Cr、和5.3-82.2重量%的Ni。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物質組合物包括6.7-8.5重量%的Al、4.9-24.4重量%的Co、4.3-16.2重量%的Cr和54.4-84.1重量%的Ni。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物質組合物包括6.8-8.5重量%的Al、4.9-24.4重量%的Co、8.7-16.2重量%的Cr和54.4-79.6重量%的Ni。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物質組合物包括5.0-12.3重量%的Co、13.2-16.2重量%的Cr和59.8-75.0重量%的Ni。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物質組合物包括7.5-7.7重量%的Al、5.5-22.2重量%的Co、4.8-14.8重量%的Cr、和60.5-82.2重量%的Ni。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物質組合物包括9.7-14.8重量%的Cr、和60.5-77.3重量%的Ni。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中所述物質組合物包括5.5-11.2重量%的Co、14.6-14.8重量%的Cr、和66.5-72.4重量%的Ni。
10.一種合金主體,其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物質組合物。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以航空航天或汽車部件的形式。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航空航天部件,其中所述航空航天或汽車部件是渦輪機。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包括密度、延展性、強度、斷裂韌性、抗氧化性、抗疲勞性、抗蠕變性和耐高溫性中的至少兩種的改進組合。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為鑄錠的形式。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為軋制產物的形式。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為擠出物的形式。
1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為鍛件的形式。
18.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為成形鑄件的形式。
19.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合金主體,其中所述合金主體為增材制造產物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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